中融景氣行業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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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3日 09:31 證券時報 | |||||||||
2005年12月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
日期: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中融景氣行業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3月9日證監基金字[2004]28號文批準公開發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5年10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5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于2005年11月25日對本招募說明書(更新)進行了復核。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英文名稱: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3、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4、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5、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6、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7、設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8、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9、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2]25號 10、電話:(0755)82904140 11、傳真:(0755)82904048 12、聯系人:周光林、楊蔓 13、股權結構: 14、內部組織結構: 公司治理層面: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下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下設合規控制委員會、資格審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督察長。督察長是合規控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代表。 公司管理層面:公司設總經理,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公司設分管投資、運營、市場、財務等方面的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公司還在管理層設立執行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合規與風險控制委員會三個業務委員會行使相應職能。 公司部門設置:研究部、投資部、交易部、運營部、信息技術部、市場營銷部、渠道管理部、產品開發部、監察稽核部、總經理辦公室。經董事會批準,公司可以在異地設立分公司、辦事處、區域銷售中心等分支機構。 15、員工基本情況: 目前公司共有員工49人,其中博士7人,占14%;碩士23人,占47%;本科14人,占29%;大專5人,占10%。直接從事基金管理業務的人員均具有3年以上證券業從業經歷。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董事會成員 施洪祥先生,董事長,中國籍,工學學士,現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黨組成員、副總裁,國投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和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國投華靖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戰略發展部主任、金融投資部總經理,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電力事業部副主任、處長,國家能源投資公司水電項目部處長、副處長,水電部基建司干部。 祝要斌先生,董事,中國籍,碩士,現任國投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國投金融投資部總經理助理。曾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戰略發展部處長,國融資產管理公司部門經理,國家原材料投資公司項目一部副處長,青海西寧特鋼公司助理工程師。 洪樹堅先生,董事,中國香港籍,企業管理碩士,現任瑞士銀行(香港)環球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大中華區主管。曾任瑞士銀行(香港)私人銀行產品策劃區域主管,渣打銀行(香港)私人銀行全球市場及分銷主管,列知頓士登銀行亞洲區業務代表,花旗(香港)銀行助理副總裁。 趙辛哲先生,董事,中國臺灣籍,工商管理碩士,現任UBS瑞銀資產管理公司瑞銀投資信托(臺灣)公司董事長。曾任瑞士銀行臺北分行總經理、副總經理,西太平洋銀行臺北分行協理、經理。 洪崎先生,獨立董事,中國籍,博士,現任中國民生銀行副行長。曾任中國民生銀行總行營業部、北京管理部行長,交通銀行北海支行行長,中國人民大學證券研究所副所長,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主任科員。 崔利國先生,獨立董事,中國籍,博士,法學碩士,現任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律師。曾任北京誠實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印刷集團制版廠法律顧問。 李子儀先生,獨立董事,美國籍,工商管理碩士,退休。曾任美國鄧白氏咨詢(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美國摩托羅拉公司市場及銷售總監,美國威士國際組織高級經理、駐中國首席代表、項目總監。 (2)監事會成員 葉錦華先生,監事長,中國香港籍,學士,現任瑞銀集團環球資產管理公司執行董事及亞太區財務總監。曾任瑞銀集團投資銀行財務部執行董事、董事、財務總監、副董事、財務部主管、助理會計主任等。 紀卓才先生,監事,中國籍,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計劃財務部主任。曾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財務會計部主任、副主任,國投中型水電公司副總經理,國農實業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國家農業投資公司財務部副主任、項目二部副主任,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北京分公司財務部主任,北京市計委財金處副處長。 蘇光先生,監事,中國籍,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兼人力資源室主任。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總監,深圳市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投資部總經理、總裁辦公室主任等。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督察長 萬朝領先生,總經理,中國籍,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首席證券分析師、研究策劃中心總經理兼收購兼并部總經理、總裁辦主任、中國投資銀行深圳分行人事處處長、行長辦公室主任,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科長、副處長、中共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副科長、廣東省青年社會科學者協會副秘書長。 董日成先生,副總經理,中國香港籍,英國sheffield大學學士,香港會計師資格(CPA),資深會計師資格(ACCA會員)。1988年至1990年任美國友邦保險公司會計部主管;1990年至1995年任美國國際集團(亞洲)投資公司亞太地區財務暨營運部經理;1995年至2001年先后任美林集團――美林資產管理(香港)公司、美林投資經理人(亞洲)公司亞太地區財務暨營運副總裁、亞太地區營運部董事;2001年起就職于UBS AG,先后任瑞銀環球資產管理公司執行董事暨另類投資業務亞洲區營運主管、瑞銀證券投資信托股份(臺灣)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彬女士,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中國籍,碩士,高級經濟師。1988年7月至1991年11月就職于北京天然氣聯合公司;1991年11月至1996年11月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處任職;1996年11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北京國際電力開發投資公司、北京京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2004年8月起任國投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資產管理部經理。 蘇日慶先生,督察長,中國籍,理工碩士和工商管理碩士。曾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資深項目經理,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和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國泰君安投資有限公司監事,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金融投資部處長,國投弘泰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審計稽核部經理,國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部、證券投資部經理,湖北金源水電投資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公司國能中型水電公司項目部經理、經營部經理、計財部副經理,水電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員。 2、本基金基金經理 馬志新先生,工學學士,10年證券投資管理經驗。曾任廣西信托投資公司深圳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市場開發部副總經理;國信證券公司投資研究中心、投資管理部、資產管理部特級研究員、投資經理。2003年11月加入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4月起任中融景氣行業基金估值經理,2004年10月起任中融景氣行業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3、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如下: (1)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邢修元先生,投資部總監,中融融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①代均強先生:研究部總監 ②楊俊先生:交易部副總監(主持工作) ③汪小平先生:融鑫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④馬志新先生:中融景氣行業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3)公司總經理和督察長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成立時間: 1992 年 8 月 18 日 注冊資本:82.17億元人民幣 電話:(010)68560675 聯系人:張建春 (二)主要人員情況 王明權先生,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副行長、武漢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武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交通銀行副行長、黨組成員、副董事長、交通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現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中國光大銀行董事長。 郭友先生,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儲備業務中心外匯交易部主任,中國投資公司(新加坡)總經理,中國人民銀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副司長,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現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副董事長、中國光大銀行副董事長、行長。 陳昌宏先生,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碩士。曾任中共中央聯絡部干部,四川光大資產管理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中國光大銀行昆明分行副行長。2004年8月至今,任中國光大銀行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2005年9月30日,我行共托管中融融華債券型基金、巨田基礎行業基金、中融景氣行業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大成貨幣市場基金、巨田資源優選混合型基金(LOF)共7只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規模96.85億元。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83160000 傳真:(0755)82904048 聯系電話:(0755)82904140、82904124 聯系人:楊蔓、曹麗麗 網址:www.ubssdic.com 2、代銷機構: (1)中國光大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客戶服務電話:95595 電話:(010)68098317 傳真:(010)68560314 聯系人:劉靜 網上銀行:www.cebbank.com (2)興業銀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電話:95561 傳真:0591-83317786 聯系人:陳丹 網上銀行:www.cib.com.cn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服電話:4008888666 電話:(021)62580818 傳真:(021)62569400 聯系人:韓星宇 公司網站:www.gtja.com (4)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新中街6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客服電話:4008888108 電話:(010)65186758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公司網站:www.csc108.com (5)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6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電話:8008108868 聯系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302 聯系人:林建閩 公司網站:www.guosen.com.cn (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號 辦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客服電話:(021)962503 電話:(021)53594566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金蕓 公司網站:www.htsec.com (7)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4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客服電話:4008888111、(0755)26951111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聯系人:黃健 公司網站:www.newone.com.cn (8)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99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 法定代表人:蘭榮 客戶服務電話:(021)68419974 電話:(021)68419974 傳真:(021)68419867 聯系人:楊盛芳 網址:www.xyzq.com.cn (9)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010)66568613、66568587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趙榮春、郭京華 公司網站:www.chinastock.com.cn (10)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謝平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5 電話:(021)54033888 聯系人;王序微 網址:www.sw2000.com.cn (11)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10層 辦公地址:北京海淀區車公莊西路乙19號華通大廈B座10層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客戶服務電話:(010)68431166-8002 電話:(010)68431166-8009 傳真:(010)88018657 聯系人:白源 網址:www.bjzq.com.cn (12)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4樓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咨詢電話:(021)68823685 聯系人:劉晨 公司網站:www.ebscn.com (13)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號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號信達大廈10-14樓 法定代表人: 管榮升 咨詢電話:(0791)6289771 聯系人:萬齊志 公司網站:www.gsstock.com (14)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東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36、38、41和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咨詢電話:(020)87555888轉各營業網點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公司網站:www.gf.com.cn (15)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銀城東路139號華能大廈5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咨詢電話:(021)68865020 傳真:(021)68865938 聯系人:陳偉 公司網站:www.xcsc.com (16)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咨詢電話:(025)84457777-721/882 傳真:(025)84579879 聯系人:袁紅彬、張雪瑾 公司網站:www.ht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二)注冊登記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投資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83160000 傳真:(0755)82912534 聯系電話:(0755)82904106 聯系人:馮偉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建外SOHO A座31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建外SOHO A座31層 負責人:王玲 經辦律師:宋萍萍 聯系人:宋萍萍 聯系電話:(010)58785588 傳真:(010)58785599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東三辦公樓1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東三辦公樓16層1-12室及15層 1-3室、12室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聯系電話:(010)65246688 傳真:(010)85188298 聯系人:羅國基 經辦注冊會計師:葛明、金馨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中融景氣行業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混合型。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積極投資、追求適度風險收益”,即采取積極混合型投資策略,把握景氣行業先鋒股票的投資機會,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追求基金財產的中長期穩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權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資股票和債券的許可變動范圍分別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資于景氣行業先鋒股票,投資于這類股票的資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資的80%。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上述投資比例從其規定。 本基金所稱景氣行業,是指預期行業平均增長率大于GDP增長率的行業,包括政策景氣行業和經濟景氣行業。前者是指國家產業政策變化引起的預期看漲的行業,后者是指由經濟與行業周期變化、產業結構升級引起的預期看漲的行業。 本基金所稱行業先鋒股票,是指主營業務顯著、行業地位突出、市場流動性好、經營管理風險低、盈利穩定成長、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場平均市盈率的績優股票,包括先鋒價值股和先鋒成長股。 先鋒價值股票是指主營業務顯著、行業地位突出、市場流動性好、經營管理風險低、預期股息回報率較高、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場平均市盈率的股票;先鋒成長股票是指主營業務顯著、行業地位突出、市場流動性好、經營管理風險低、具有良好的盈利成長性和合理市盈率的股票。 先鋒價值股票的選取標準是:(1)行業顯著標準,即主要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業地位標準,即主要業務收入不小于行業平均值;(3)市場地位標準,即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和換手率綜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據預期股息回報率和1/預期動態市盈率排名綜合評分,選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業平均水平的股票。 先鋒成長股票的選取標準是:(1)行業顯著標準:即主要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業地位標準:主營收入不小于行業平均值;(3)市場地位標準: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和換手率綜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據主營利潤預期增長率、經營性凈現金預期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預期增長率排名綜合評分,選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業平均水平的股票。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一)本基金采取主動投資管理策略,通過研判行業景氣狀況、行業經濟變化前景、股票市場未來走勢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變動趨勢、以及利率預期和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趨勢,在有效控制系統風險的基礎上,貫徹實施以下投資策略: 1、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除現金資產外,本基金所涉及的類別資產配置,主要是景氣行業先鋒股票組合與債券投資組合的投資配置。 本基金具有積極型股票—債券混合基金特征,其中,股票、固定收益證券和現金的基準配置比例分別為75%、20%和5%,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證券兩大類盈利性資產可依據市場風險收益狀態進行調整,許可變動范圍分別為75%~20%和20%~75%,即:在基準比例基礎上,運用優化型動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調整股票與固定收益證券兩類資產配置比例,以便在保障固定收益證券組合產生的穩定收益的同時,靈活地根據股票市場變動趨勢,適時跟蹤調整股票投資比例,在牛市時增持股票,熊市減持股票,獲得風險有效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資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場系統風險的基礎上,遵循行業優化配置和行業內部股票優化配置相結合的投資策略。以行業和個股相對投資價值評估為核心,遵循合理估值或相對低估值原則建構股票組合。依據持續的行業和個股投資價值評分結果調整行業與個股的配置權重,在保障流動性的前提下,適度集中投資于有較高投資價值的景氣行業先鋒股票。 (1)在宏觀經濟運行和經濟景氣周期監測的基礎上,從經濟周期因素評估、行業政策因素評估、產業結構變化趨勢因素評估和行業基本面指標評估四個方面遴選景氣行業并展開行業相對投資價值評估,依據評估結果適時調整投資組合中的不同行業股票的權重,把握行業輪換投資機會。 (2)通過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市場面的權衡比較,在運用主業顯著標準、行業地位標準和市場地位標準確定有行業代表性的股票初選庫后,綜合評價公司經營素質、未來盈利增長前景及盈利增長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根據成長性和價值性指標遴選出行業先鋒股票備選庫。在此備選庫的基礎上,以未來兩年的預期動態市盈率為主要定量參考指標,結合公司基本面、行業內競爭地位和獨特性、股票流動性和股票市場運行特點,給出各行業先鋒股票的投資價值排序評價。最后,依據相應的投資價值排序評價確定行業內股票配置結構。 3、債券投資策略 采取主動投資管理策略,通過利率預期、收益曲線變動趨勢研判,在有效控制系統風險的基礎上,貫徹實施以下具體投資策略:(1)在收益曲線變動趨勢研判和估值分析的基礎上,債券投資遵循合理價值或低估值原則建構組合,并以久期管理為中心,采取利率預期互換策略、收益差互換策略、定息與浮息債互換策略調整組合配置結構;(2)根據債券組合頭寸,利用銀行間與交易所市場利率差異和市場短期失衡現象,合理進行無風險或低風險套利,最大化短期投資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1)考量標的股票合理價值、標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行權時間、行權方式、股價歷史與預期波動率和無風險收益率等要素,估計權證合理價值。 (2)根據權證合理價值與其市場價格間的差幅即“估值差價(Value?Price)”以及權證合理價值對定價參數的敏感性,結合標的股票合理價值考量,決策買入、持有或沽出權證。 (3)根據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確定本基金投資權證的具體比例。 (二)投資決策 1、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國內外經濟形勢、利率變化趨勢以及行業與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3)投資對象收益和風險的匹配關系,本基金將在充分權衡投資對象的風險和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投資決策。 2、投資決策與操作程序 根據投資管理原則,本基金采取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投資決策與操作流程控制包括投資研究流程、投資對象備選庫的確定、資產配置與重大投資項目提案的形成、投資決議的形成與執行程序、投資組合跟蹤與反饋以及核對與監督過程。 (1)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會議,對宏觀經濟形勢、利率走勢、微觀經濟運行環境和證券市場走勢等進行綜合分析,制定本基金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比例等重大決策。 (2)研究部根據自身研究成果,出具宏觀經濟分析、投資策略、債券分析、行業分析和上市公司研究等各類報告和投資建議,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供決策依據。 (3)基金經理在遵守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投資原則的前提下,根據研究部提供的投資建議、其它信息渠道和自己的分析判斷,做出具體的投資決策,構建投資組合。 (4)合規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績效和風險評估,并提出風險控制意見。 (5)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環境的變化和實際的需要對上述投資決策程序進行合理的調整。 3、權證投資的風險控制措施 (1)本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的權證投資實行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各基金對權證的投資,必須在相應的授權范圍內操作。超出基金經理授權范圍的投資決策,必須分別經投資部總監、分管投資的副總經理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后,才能執行。 (2)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管理交易程序中,設置有關權證投資交易閥值,確保基金的權證投資符合各項比例限制和授權制度。 (3)原則上,各相關基金不得投資滬深300成份股以外的公司發行的權證和注冊資本在10億元人民幣以下的證券公司發行的權證產品。投資于該限制之外的權證,必須報本基金管理人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批準。 (4)交易部負責具體的交易執行,履行一線監控的職責,監控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權證投資比例要求、投資權限等。 (5)監察稽核部負責對權證投資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控。 (6)借鑒國際通用的權證風險管理方法,評估權證及其組合風險,并與標的股票合并風險管理。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標準 業績比較基準=5%×同業存款利率+20%×中信全債指數+75%×中信標普300指數 中信標普300指數是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共同開發的中國A 股市場指數,由深滬股市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組成,其樣本股票經過了流動性和財務穩健性的審慎檢查,能較全面地描述A股市場的總體趨勢。自發布之后中信標普300 指數在延續原中信指數點位和沿用其指數代碼的基礎上取代原來的中信指數。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積極型投資策略,主要投資于景氣行業先鋒股票,具有適度風險回報特征,其風險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純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二)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三)股票投資前十名股票明細 (四)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債均為可計入國債投資比例的政策性金融債。 (五)債券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六)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也沒有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 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均屬于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內的股票。 3、其他資產的構成 4、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凈值表現詳見下表: 中融景氣行業基金歷史各時間段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注:上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例如基金申購費、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費等),計入費用后實際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十三、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2、與基金運作有關費用的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5%的年費率計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每日計算,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H=E×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每日計算,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其他基金運作費用的支付方式 本條第1款第3至第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關合同等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公告,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 (1)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2)投資人在申購本基金時交納申購費。 (3)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等各項費用。 (4)基金申購費用的計算公式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2、贖回費 (1)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 (3)贖回費用中歸入基金財產部分的比例為贖回費用總額的25%,其余部分作為注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支出。 (4)基金贖回費用的計算公式 贖回費用=贖回份額×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率 3、轉換費 (1)投資人進行基金轉換時,將收取基金轉換費,轉換費率為0.3%。每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每個自然年度內可免費轉換2次,超過2次,從第3次開始每次轉換需按照轉出金額的0.3%收取基金轉換費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之前提下,調低上述收費方式和收費水平,但最遲應于新收費辦法開始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3)本基金轉換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融融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時,不收取認(申)購費補差費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融融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換為本基金時,將按照轉出金額的0.5%向投資人收取認(申)購費補差費用。 (4)基金轉換時,不收取轉出基金的贖回費。基金贖回時,將按照相關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規定的贖回費率向投資人收取贖回費。 (5)基金轉換公式及其計算 轉出金額=基金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認(申)購費補差費=轉出金額×認(申)購費補差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基金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認(申)購費補差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入份額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費率限額內酌情降低申購和贖回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提高費率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5%,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5%。費率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和收費方式開始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方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2005年6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05年6月)進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說明書內容的截止日期及有關財務數據的截止日期。 2、根據我公司公告,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以及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中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武鐵鎖”變更為“施洪祥”,網址由“www.zrfund.com”變更為“www.ubssdic.com”。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重新規范了一些專有名詞的稱謂:“基金銷售代理人”改為“代銷機構”。 4、“二、釋義”部分,根據我公司公告,修改了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冊登記人、銷售機構中的本基金管理人的名稱。 5、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基金管理人概況中,將“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變更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時變更了法定代表人、聯系人、電話、傳真,此外還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英文名稱。 (2)基金管理人概況中的股權結構進行了更新。 更新的股權結構如下: 股權變更事宜已公告。 (3)由于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現了較大程度的調整,因此這部分內容更新了新任職的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 (4)更新了基金經理的情況介紹和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 (5)更新了內部組織結構和員工基本情況。 (6)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中的風險控制組織體系;關于授權、研究、投資、交易等方面的控制點中的監察稽核的內容以及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措施。 6、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托管業務的經營情況、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員情況。 7、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增加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代銷機構,上述代銷機構的增加事宜已公告。并且對直銷機構、注冊登記人、律師事務所和其他代銷機構的概況也進行了相應的更新。原銷售機構的聯系電話、聯系人略有變動,請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8、增加了“六、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這一章節的內容,簡要概述了本基金的基本募集情況以及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9、在“七、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中, (1)更新了直銷機構、網上交易和代銷機構的信息。 (2)在申購與贖回的程序中的申購與贖回的確認與通知中,將“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注冊登記人應在T日后1個工作日內對該交易有效性進行確認。”修改為“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正常情況下,注冊登記人應在T日后1個工作日內對該交易有效性進行確認。” (3)在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辦理時間中,刪除“每周至少有一天應為基金的開放日。” 10、在“八、基金的投資”部分,更新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同時更新了以下內容: (1)投資方向中,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增加了權證的內容。 (2)投資策略中,增加權證投資策略的內容。 (3)投資決策與操作程序中,研究策劃部修改為研究部,風險控制委員會修改為合規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同時增加了權證投資的風險控制措施。 (4)業績比較基準的具體表述進行了調整。 (5)在投資限制中的組合限制,增加了權證投資的限制內容,具體表述為: 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 ②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③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超過該權證的10%; (6)“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3、4條規定的比例或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修改為“因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3、4、7、8、9條規定的比例或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7)增加了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的內容。 11、在“九、基金的業績”部分,說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該部分內容均按有關規定編制,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但相關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2、在“十一、基金資產的估值”部分,增加了對權證投資的估值方法。增加:“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權證或者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權證,例如權證發行至上市日之間、權證停牌日等情況,可應用B-S模型等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同時將“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規定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與基金托管人商議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況,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7)項規定的方法為基金資產進行了估值,仍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修改為“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規定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與基金托管人商議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況,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8)項規定的方法為基金資產進行了估值,仍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 此外,特殊情形的處理中,將“基金管理人按(四)估值方法的第8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修改為“基金管理人按(四)估值方法的第9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13、在“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部分,將原來申購份額和贖回金額的計算公式修改為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的具體計算公式。 14、在“十七、基金的終止與清算”中將“基金清算結果由基金清算小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在3個工作日內公告”修改為“基金清算結果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清算小組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在3個工作日內公告”。 15、在“十九、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部分,基金管理人的資料進行了更新。 16、在“二十、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部分, (1)更新了各項服務內容中涉及到的基金管理人的網址、基金管理人名稱、電子郵箱等內容。 (2)客戶服務中心中,“呼叫中心提供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8小時的人工服務”修改為“客戶服務中心提供每周一-周五(節假日除外)、每日8:30-17:00的人工服務”。 17、在“二十一、其他應披露事項”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說明書更新截止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相關公告以及其他應披露事項。 上述內容僅為本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的摘要,詳細資料須以本更新招募說明書正文所載的內容為準。欲查詢本更新招募說明書詳細內容,可登錄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ubssdic.com。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