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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精選混合型開放式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16:00 證券時報

  基金管理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銷售機構: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東方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53 號文批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本公司。

  4、本基金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其中直銷機構指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代銷機構包括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接受本公司委托代為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5、銷售網點指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及代銷機構銷售網點。

  6、本基金自2005年11月21日起至2005年12月23日止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7、本基金募集對象為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個人投資者是指年滿18周歲,合法持有現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等有效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可以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并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8、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設規模限制。

  9、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已認購或申購過東方龍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不需要再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直接認購即可,下同)。募集期內代銷機構網點和直銷機構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的手續。

  10、投資者需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才能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手續。投資者可在不同銷售機構開戶,但每個投資者只允許開立一個基金賬戶。若投資者在不同的銷售機構處重復開立基金賬戶導致認購失敗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不承擔認購失敗責任。如果投資者在開立基金賬戶的銷售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則需要在該銷售機構網點辦理增開“交易賬戶”,然后再認購本基金。個人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投資者在辦理完開戶和認購手續后,應及時到銷售網點查詢確認結果。

  11、在辦理基金賬戶開戶的同時可以辦理基金的認(申)購申請手續。

  12、在募集期內,每一基金投資者在銷售機構銷售網點認購的最低額為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經注冊登記機構確認,則不可以撤銷。

  13、銷售機構對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5年11月18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登載在本公司網站(www.orient-fund.com)上的《東方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orient-fund.com)下載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和了解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6、代銷機構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網點名稱、聯系方式以及開戶和認購等具體事項請詳見各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

  17、在募集期間,各代銷機構還將適時增加部分基金銷售城市和網點。具體城市名單、聯系方式及相關認購事宜,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8、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10-82621190)及直銷專線電話(010- 82621190)咨詢購買事宜。對認購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本公司提供上門服務。

  19、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東方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代碼:400003(前端)  400004(后端)

  3、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4、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額面值: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6、募集目標:本基金不設定募集規模上限。

  7、投資目標:深入研究

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根本動力,重點投資于高速成長的優質上市公司,努力使基金份額持有人最大限度的分享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

  8、投資方向:本基金的投資方向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

股票、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資范圍30-95%,債券投資范圍0-65%,現金類資產5-70%。

  本基金的重點投資對象為經過嚴格篩選的卓越的成長性公司。本基金投資這類公司股票的比例將不低于基金股票資產的60%。

  9、募集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10、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中心:聯系方式見本公告第五部分。

  (2)代銷機構網點:聯系方式見本公告第五部分。

  如本次募集期間代銷機構新增營業網點則另行公告。

  11、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自2005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開始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至2005年12月23日止,若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條件(即本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兩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兩億元人民幣,且有效認購戶數達到或超過200人,下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若未達到法定成立條件,則本基金將在三個月的設立募集期內繼續發售。

  若三個月的設立募集期滿,本基金仍未達到法定成立條件,本基金發起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設立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12、認購方式與費率(采用前端收費模式)

  本基金采取金額認購、全額預繳的原則,認購方式采用前端收費模式,認購費率按認購金額采用比例及定額費率,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費率表如下:

  其中: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每份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鸱蓊~份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若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3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5,000×1.2%=60元

  認購份數=[(5000+3)-60]/1.00=4,943份

  該投資者投資5,000元認購本基金,可得到4,943份基金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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