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聯基金關于推出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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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0日 05:4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國聯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從2005年7月25日起開始推出開放式基金的基金轉換業務。 基金轉換是指投資者在持有本公司發行的任一開放式基金后,可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直接轉換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而不需要先贖回已持有的基金單位,再申購目標基金的一種業務模式。
一、適用基金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本公司目前管理的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碼:前端為398011;后端為398012)與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代碼:前端為398001;后端為398002)的基金轉換業務。本公司今后發行的開放式基金將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適用于上述業務。 二、適用投資者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所有已持有本公司發行和管理的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三、適用銷售渠道 基金轉換適用銷售渠道為:本公司直銷中心、交通銀行、國聯證券、海通證券、銀河證券、華夏證券、國泰君安、廣發證券、湘財證券、興業證券、華泰證券、東方證券、東吳證券、西南證券、金通證券。農業銀行、申銀萬國暫不開辦基金轉換業務,如有增加或變動業務辦理機構,本公司將按照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另行公告。 四、轉換受理時間 投資者可在基金開放日申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具體辦理時間與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 五、轉換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是指開放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轉換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 (2)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辦理,且該銷售機構須同時代理擬轉出基金及擬轉入基金的銷售。 (3)基金轉換以基金份額為單位進行申請; (4)“定向轉換”原則,即投資者必須指明基金轉換的方向,明確指出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名稱; (5)基金轉換采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轉換申請受理當日各轉出、轉入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6)基金份額在轉換后,持有時間將重新計算; (7)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成另一只基金,單筆轉出最低申請份額為50份,同時,當某筆轉換業務導致帳戶內余額小于轉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最低持有份額”的相關條款規定時,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額將被強制贖回; (8)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份額及凈轉換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出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并且對于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采取相同的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不予以順延; (9)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 (10)投資者只能在相同收費模式下進行基金轉換。例如,投資者擬將持有的前端收費模式的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398001)轉換為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時,轉換后得到的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的份額仍為前端收費(398011)。 六、基金轉換費及轉換份額的計算 基金轉換費用包括轉出基金的贖回費和基金轉換費。本基金管理公司不收取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1) 各基金的贖回費率 國聯優質成長基金贖回費率 國聯分紅增利基金贖回費率 (2)基金轉換費:投資者在上述兩只基金之間進行轉換時,轉換費率均為0.3%。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之前提下,調整上述收費方式和費率水平,但最遲應于新收費辦法開始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4)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份額凈值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份額凈值 注:轉換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記入基金資產。 (5)基金轉換舉例 某投資者將其持有5個月的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10000份,于T日提出將該10000份基金轉換成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假設T日收市后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的份額凈值為1.2000元,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的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有關轉換所得的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金額=10000×1.2000=12000元 轉出基金贖回費=12000×0.5%=60元 基金轉換費=12000×0.3%=36元 轉入金額=12000?60?36=11904元 轉入基金份額=11904÷1.0500=11337.14份 即某投資者在T日將份額凈值為1.2000元的10000份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申請轉換為份額凈值為1.0500元的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可得到11337.14份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 七、基金轉換的注冊登記 投資者T日申請基金轉換成功后,注冊登記機構將在T+1工作日為投資者辦理減少轉出基金份額、增加轉入基金份額的權益登記手續。一般情況下,投資者自T+2工作日起有權贖回轉入部分的基金份額。 八、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轉換申請: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它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基金份額的轉出申請;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并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特殊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于規定期限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重新開放基金轉換時,基金管理人應最遲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重新開放基金轉換的公告。 九、聲明 本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制定或調整上述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但最遲應在調整生效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十、重要提示 (1)由于各代銷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可能開展該業務的時間有所不同,投資者應以各銷售機構公告的時間為準,也可以向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咨詢。 (2)投資者欲了解其他情況,請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glfund.com)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熱線電話查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38789788。 (3)上述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基金管理人。 (4)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國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來源:上海證券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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