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萬巴黎盛利強化配置基金招募說明(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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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08:03 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萬鵬秦風 昨日深滬股市再度大幅下跌,不知不覺中,上證指數已創出1997年2月24日以來的收盤新低。那一天,距離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逝世不過5天。 驀然回首,又見千點。中國股市在8年后似乎又完成了一個輪回,這8年間,國民經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 【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11月29日生效。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的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之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5年5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5年3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設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2、注冊地址:中國上海淮海中路300號40層 3、法定代表人:姜國芳 4、辦公地址:中國上海淮海中路300號40層 5、辦公電話:+862163353535 6、聯系人:來肖賢 7、注冊資本:人民幣1億元 8、股本結構: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權,法國巴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3%的股權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姜國芳先生,董事長,男,1957年出生。高級經濟師,工商管理碩士。1980年至1984年任職于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1984年至1992年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組織處,1992年至1996年任職于上海申銀證券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1996年至2004年2月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兼申銀萬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唐熹明先生,副董事長兼總裁,1956年出生。畢業于倫敦大學。1977年至1988年任職于美國花旗銀行,1988年至1992年先后出任東京花旗信托銀行總經理和東京JP摩根信托銀行副總裁,1992年至1995年出任標準渣打銀行董事。1995年至2004年2月任法國巴黎資產管理公司亞太區市場推廣總監。 黃曉蔚先生,董事,男,1956年出生。注冊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碩士。1987年至1991年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所屬上海金融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副處長,1991年至1992年任職于畢馬威國際會計公司(KPMG)香港辦事處,1992年至1994年任職于畢馬威國際會計公司(KPMG)上海辦事處,1994年至1996年出任上海萬國證券公司財務總監,1996年至今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陸文清先生,董事,男,1958年出生。高級經濟師,碩士。1981年至1983年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1983年至1986年任職于中國駐加蓬大使館經參處。1986年至1990年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信托投資公司,1990年至1996年任上海申銀證券公司總裁助理兼國際業務總部總經理,1996年至今任職于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任總裁助理兼國際業務總部總經理。 FrancoisPetit-Jean先生,董事,1962年出生。巴黎政治學院經濟與大眾科學碩士;現任法國巴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興市場部負責人、戰略發展部負責人;曾任法國巴黎銀行資產管理服務部門發展部負責人,法國巴黎銀行Banexi公司投資銀行執行副總裁,法國農業銀行投資銀行副總裁。 毛應樑先生,獨立董事,1937年出生。1961年至1985年任職于中國人民銀行,曾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1985年至1991年任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行長、黨委副書記、書記,1991年至1999年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黨組書記。1999年至2003年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理事長、顧問。 蔡克剛先生,獨立董事,1951年出生,法學碩士。1974年至1976年任職于英國倫敦艾理士活特律師行,1976年至1999年任香港胡百全律師事務所助理律師、合伙人。1999年至今任蔡克剛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 袁恩楨先生,獨立董事,1938年出生。曾任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所長,現任上海市經濟學會會長、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顧問。 趙霄洛先生,獨立董事,1950年出生。曾任職于司法部香港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香港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康達律師事務所。現任北京眾鑫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主任、律師。 (2)監事會成員: 劉鴻儒先生,監事,1930年出生。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1959年在莫斯科大學經濟系研究生畢業,獲副博士學位,回國后,先后任中國人民銀行的處長、局長、農業銀行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證監會首任主席。 盧騏先生,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經濟學碩士;現任法國巴黎資產管理公司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曾任巴黎巴銀行集團資產管理及私人銀行集團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渣打銀行資產管理及信托服務董事;曾任職花旗銀行,歷經該銀行各業務部門工作,包括:金融機構部,資本市場部和資產管理部。持有香港證監會頒發之投資顧問、交易員顧問、商品交易顧問牌照。 來肖賢先生,監事(簡歷請參見下述關于督察長的介紹)。 (3)督察長: 來肖賢先生,督察長,1969年出生,經濟學碩士;現任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監事;曾任本公司監察稽核總部副總經理;在本公司任職之前,曾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業務總部投資分析師、部門副經理。 (4)高級管理人員 唐熹明先生,總裁(簡歷請參見上述關于董事的介紹)。 過振華先生,副總裁,1964年出生,工商管理碩士。1983年至1990年任職于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1990年至1993年任上海申銀證券公司國際業務部經理。1997年至1999年任申萬泛達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聯席總裁,1999年至2004年2月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業務總部副總經理。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任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5)基金經理 徐荔蓉先生,基金經理,1972年出生。經濟學碩士。歷任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金融部副總經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劃部副總監;基金通乾基金經理助理;融通債券基金基金經理。自1997年起開始從事證券市場投資工作,從事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投資,2001年起開始從事基金管理工作。 (6)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名單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下述執行委員組成:投資總監、總裁、副總裁和基金經理。公司投資總監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公司總裁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召集人。 公司董事長、督察長、監察稽核部經理和風險管理部經理作為非執行委員有權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任何會議。 (7)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設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注冊資本:1710.24億元人民幣 聯系電話:(010)66106878 聯系人:莊為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淮海中路300號40層 法定代表人:姜國芳 電話:+862163353535 傳真:+862163353858 聯系人:王偉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8621962299 2、銷售代理人 (1)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聯系人:田耕 電話:+861066107900 傳真:+861066107914 (2)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862154033888 聯系人:黃維琳 (3)海通證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862153594566x4125 聯系人:金蕓 (4)國泰君安證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862162580818x213 聯系人:芮敏祺 (5)華夏證券 注冊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電話:400-8888-108 傳真:+86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6)招商證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8675582943141 傳真:+8675582943237 聯系人:曾興華 (7)銀河證券 注冊地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861066568587 傳真:+861066568536 聯系人:郭京華 (8)廣發證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862087555888 傳真:+86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9)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720號20樓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電話:+862150367888 傳真:+862150366868 聯系人:劉方 (二)注冊與過戶登記人 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00號,香港新世界大廈40層 法定代表人:姜國芳 電話:+862163353535 傳真:+862163353858 聯系人:秦誼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通力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21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862168818100 傳真:+862168816880 經辦律師:韓炯、秦悅民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30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30樓 法定代表人:鄭樹成 電話:+862163350202 傳真:+862163350003 聯系人:陶堅 經辦注冊會計師:周華、陶堅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的名稱:申萬巴黎盛利強化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的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本基金的類別: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爭取絕對收益概念的基金產品,其投資管理稟承本基金管理人的主動型投資管理模式。 本基金管理人以積極主動和深入的研究為基礎結合先進的投資組合模型,通過靈活的動態資產配置和組合保險策略,盡最大努力規避證券市場投資的系統性和波動性風險以盡可能保護投資本金安全,并分享股市上漲帶來的回報,實現最優化的風險調整后的投資收益為目標,但本基金管理人并不對投資本金進行保本承諾。 七、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對象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發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固定收益證券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和法律法規允許的金融工具。 具體投資對象將根據公司研究成果以及流動性分析,以優質債券與央行票據和具有優秀成長性和投資價值并具良好流動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為主。 在一級資產配置層面,本基金原則上可能的資產配置比例為:固定收益證券55%-100%(含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股票0%-45%。因基金規模或市場變化等因素導致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調整基金的投資組合,以符合上述限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動型投資管理模式,在積極主動和深入的宏觀研究分析和判斷的基礎上,結合本基金管理人自主開發的主動式資產配置模型進行一級資產配置,以配置基金總資產在股票、固定收益證券的比例;參考選時模型判斷市場走勢而決定是否調整投資組合或進行融資以適當擴大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規模以爭取更好的收益,但以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5%為限;采用基于投資組合保險策略開發的資產再平衡模型,控制整體投資組合的可能損失。 股票投資采用“行業配置”與“個股選擇”雙線并行的投資策略,由主動式行業矩陣模型確定行業配置,個股選擇采取“自下而上”的選股過程,投資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高成長性股票爭取當期收益;固定收益證券投資使用利率預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和久期策略進行組合管理。 本基金為追求絕對收益,以戰勝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投資目標的基金產品。因此,本基金的投資操作應以爭取正的投資收益為首要目標;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基準,在有效控制基金跟蹤誤差的大前提下,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征將會呈現一個長期穩健增長的態勢。由此,在本基金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乃為實現投資目標之關鍵所在,基金管理人應在控制風險最小的前提下追求收益。 此外,將本基金定位為追求絕對收益的產品的目的,是讓基金管理人對資產配置有更大的主動權和靈活性。在投資的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必須嚴格遵循風險管理的限制,系統化地管理對各類資產的投資,特別是控制風險資產的投資進程。基金管理人將相對較大部分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固定收益類證券,以獲取相對穩定的利息收益,然后在市場形勢有利的時候,再逐步加大對相對高風險、高收益的股票的投資比例,以提高基金的收益,并應在適當的時機實現股票的投資收益。相反,在市場存在較大的下跌風險時,本基金可以全面回避風險資產的投資,而主要通過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獲取一定的收益。 由于本基金將以基金年度為周期調整基準底線的風險控制水平并不間斷地考察基金的投資績效,在每個投資周期內,通過對固定收益證券和股票投資比例的動態調整,爭取到本基金能夠在承擔較低風險的基礎上獲取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的收益。 以數量化模型為基礎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的風險控制是本基金爭取絕對收益的重要工具。靈活的主動式資產配置模型(AAAM)和選時模型(MTM)的合理應用是本基金提高收益的關鍵;而以投資組合保險技術和VAR值跟蹤為基礎的資產再平衡模型則是降低風險的關鍵。 九、基金的業績基準 本基金定位于一個以絕對報酬率評估投資業績的混合型基金,以爭取超越同期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收益為目標。 十、投資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決策程序基本包括: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投資總監決策、構建備選池、研究選股及確認資產配置、建立投資組合、風險評估、信息反饋七個步驟。在本基金的投資管理過程中,這七個步驟的決策內容分配如下: 表1:投資決策程序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止日為2005年3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期末基金資產組合: 2、期末股票投資組合: 3、期末前十名股票明細: 4、期末債券投資組合: 5、期末前五名債券明細: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無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無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3)其他資產的構成: (4)基金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無。 十二、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1.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注: 上述基金業績指標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費、托管費和各項交易費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例如:申購費、贖回費等),計入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后,實際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變動比較。 申萬巴黎盛利強化配置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 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3月31日,本基金運作時間未滿一年。 2).根據《基金合同》,在一級資產配置層面,本基金原則上可能的資產配置比例為:固定收益證券55%-100%(含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股票0%-45%。 3).本基金的上述業績表現數據已經過基金托管人的復核。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投資交易費用; (4)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銷售服務費,具體計提辦法按中國證監會的具體規定執行;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其中: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用 本基金申購費用在申購時收取并由申購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有權規定投資者在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該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具體辦理規則和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在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明確后執行。 申購費率為最高不超過1.5%,按申購金額分段設定如下: 2、贖回費用 贖回費率為最高不超過0.5%,按持有時間分段設定如下: 3、費率調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調整后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在最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調低費率需經相關部門批準之后,酌情調整。上述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最遲應于新的費率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本基金的贖回費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扣除贖回手續費后的余額歸基金資產,贖回費歸基金資產的部分為贖回費的25%。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驗資費、會計師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四)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五)基金的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本次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重新編制了“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部分; 2、增加了“基金投資組合報告(截止2005年3月31日)”和“基金的業績(截至2005年3月31日)”兩部分內容; 3、刪除了“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生效”等與本基金首次募集有關的特定內容等相關部分; 4、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對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變化進行了更新,主要是FrancoisPetit-Jean先生代替GuydeFroment先生擔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職務,盧騏先生代替DidierBalm先生擔任本基金管理人監事職務,過振華先生改任本基金管理人副總裁,來肖賢先生代替過振華先生擔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長職務; 5、對“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本基金托管人的資料進行了更新; 6、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更新了相關代銷機構的資料,以全面反映相關服務機構的完整情況; 7、在“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部分,進一步明確了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調整的原則; 8、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招募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對原招募說明書中相關信息的披露的內容和時間等進行了調整; 9、增加了“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列出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間與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公告。 十五、其他應披露事項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至2005年5月31日,與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公告如下: 1、2004年11月30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以下簡稱“中證報”)、上海證券報(以下簡稱“上證報”)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成立的公告; 2、2005年1月25日刊登于中證報和證券日報的本基金開發日常交易業務的公告; 3、2005年1月29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獲配華電國際A股的公告; 4、2005年1月29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5、2005年2月1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獲配華電國際A股的更正公告; 6、2005年3月9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變動的公告; 7、2005年4月8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分紅的公告; 8、2005年4月20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基金2005年一季度季報的公告; 9、2005年4月23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關于開展轉換業務及舉辦轉換優惠活動的公告; 10、2005年4月26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關于轉換業務的更正公告; 11、2005年5月19日刊登于中證報、上證報、證券日報和證券時報的關于本基金管理人更換公司董事、監事的公告。 簽署日期:2005年6月22日 以上內容僅為摘要,須與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正文)所載之詳細資料一并閱讀。 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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