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可轉債混合型基金調整業績評價基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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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1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鑒于現行法規已取消基金資產至少20%投資于國債的限制,且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自2004年12月24日起已調整為:可轉債30%~95%(其中可轉債在除國債之外已投資資產中比例不低于50%),股票不高于30%,現金0-10%。(現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為客觀評價本基金的業績,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與托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協商一致,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對本基
一、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資第十款業績評價基準: 原規定:60%×天相可轉債指數+15%×中信標普300指數+20%×中信國債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5%×同業存款利率 現調整為:80%×天相可轉債指數+15%×中信標普300指數+5%×同業存款利率 二、基金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資第四款業績比較基準: 原規定60%×天相可轉債指數+15%×中信標普300指數+20%×中信國債指數+5%×同業存款利率 現調整為80%×天相可轉債指數+15%×中信標普300指數+5%×同業存款利率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網站(www.xyfunds.com.cn)查詢或者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714536)垂詢相關事宜。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1日 (來源:上海證券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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