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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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05:4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投摩根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5號文件批準,自2005年3月28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5年4月8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順利結束。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募集的凈銷售額為991,196,238.02元人民幣,認購款項在基金驗資確認日之前產生的銀行利息共計164,284.71元人民幣。上述資金已于2005年4月12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本基金托管專戶。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7,491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募集發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額為991,196,238.02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164,284.71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991,360,522.73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計入投資者基金賬戶,歸投資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從基金募集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資產支付;與本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按有關法規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上投摩根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上投摩根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5年4月13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時間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申購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時間起開始辦理日常贖回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贖回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4月13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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