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安基金對直銷投資者開通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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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4日 05:3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為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理財需求,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于2005年3月29日開始對直銷投資者開通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是指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只開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 (一)適用基金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本公司目前管理的諾安平衡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諾安平衡”,代碼:320001)與諾安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諾安貨幣”,代碼:320002)之間的轉換。 本公司今后發行的其他開放式基金將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適用于基金轉換業務。 (二)適用投資者范圍 目前基金轉換業務僅限于通過直銷渠道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額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直銷客戶可通過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深圳直銷中心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咨詢方式: 1. 北京直銷中心:電話 010-66419318,傳真 010-66419316 2. 深圳直銷中心:電話0755-83026620,傳真 0755-83026677 本公司將在條件成熟后,通過其他代理銷售機構開通此項業務。由于各代理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展該業務的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以本公司公告的時間為準。 (三)基金轉換費及轉換份額的計算 1、現有基金費率結構 2、轉換費率 從諾安平衡轉入諾安貨幣,轉換費率按持有時間參照諾安平衡的贖回費率;從諾安貨幣轉入諾安平衡,轉換費率按轉換金額參照諾安平衡的申購費率。 其他代理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適用的轉換費率將在開通時另行公告。 3、轉換份額計算公式及舉例 計算公式如下: 轉出金額=申請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換費=轉出金額×轉換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 - 轉換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注:轉出金額、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資產。 例1:諾安平衡10000份轉換為諾安貨幣 假設某一投資者購買了8萬元諾安平衡,持有不滿一年,希望贖回10000份諾安平衡,同時申購諾安貨幣,可以采取轉換業務。 假設在提出轉換申請的當天,諾安平衡的凈值為1.0482元,則計算如下: 轉出金額=10000×1.0482=10482元 轉換費=10482×0.5%=52.41元 轉入金額=10482-52.41=10429.59元 轉入份額=10429.59÷1.00=10429.59份 例2:諾安貨幣10000份轉換為諾安平衡 假設某一投資者購買了5萬元諾安貨幣,希望贖回10000份諾安貨幣,同時申購諾安平衡,可以采取轉換業務。 假設在提出轉換申請的當天,諾安平衡的凈值為0.9832元;則計算如下: 轉出金額=10000×1.00=10000元 轉換費=10000×1.5%=150元 轉入金額=10000-150=9850元 轉入份額=9850÷0.9832=10018.31份 (四)基金轉換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冊登記人處注冊的基金。 2、基金轉換的目標基金份額從新交易發生時開始計算持有時間。基金轉出視為贖回,轉入視為申購。基金轉換后T+2日起可提交贖回申請。 3、對于基金分紅時再投資的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從權益登記日的T+2日起提交基金轉換申請。 4、對于基金分紅時,權益登記日申請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該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該次分紅權益。 5、基金轉換采取“未知價”原則,即以申請受理當日各轉出、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進行計算。 6、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采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申請。轉出方的基金份額必須是可用份額且處于可贖回狀態,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轉入方的基金份額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 7、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擔。 8、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份額及凈轉換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出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對于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將采用相同的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辦理。 9、如投資者申請全額轉出其持有的諾安貨幣市場基金余額時,本公司將自動結轉投資者待支付的收益,該收益將一并計入轉出金額以折算轉入基金份額。 10、本公司將根據今后發行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具體情況對本業務規則進行補充和調整。 (五)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基金單位轉出申請。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已載明并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特殊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于規定期限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重新開放基金轉換時,基金管理人應最遲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重新開放基金轉換的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僅對諾安平衡、諾安貨幣基金的轉換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lionfund.com.cn)查閱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755-83026888)。 2、本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基金轉換的業務規則、轉換費率的設定等做出調整,但最遲應在調整生效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3、本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4、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相關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 特此公告 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 3月 24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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