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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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1日 07:46 證券時報 | ||||||||
(2005年第1期)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 稱: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大廈29層 辦公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法定代表人: 吳雄偉 成立時間: 1998年7月13日 注冊資本: 1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 持續經營 電 話: (0755)83169999 聯 系 人: 李全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1998]26號文批準設立。公司股東為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 公司設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指導基金資產的運作、確定基本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的原則。 公司下設十二個部門,分別是:市場部、股票投資部、數量化投資部、固定收益部、養老金業務部、研究部、交易部、財務部、信息技術部、監察部、人力資源部,基金運作部。市場部從事基金新產品設計、市場開發以及基金銷售和服務支持等工作。股票投資部負責進行股票選擇和組合管理。數量化投資部負責管理數量化投資產品,為產品設計提供投資策略、資產配置及其他數量化分析支持,為主動式和固定收益產品提供風險評價、業績歸屬分析。固定收益部負責進行固定收益證券的選擇和組合管理。養老金業務部負責養老金業務的研究、拓展和服務等工作。研究部負責完成對宏觀經濟、行業公司及市場的研究。交易部負責執行基金經理的交易指令并進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監督。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事宜。信息技術部負責系統開發、網絡運行及維護。監察部負責對公司投資決策、基金運作、內部管理、制度執行等方面進行監察,并向公司管理層和有關機構提供獨立、客觀、公正的意見和建議。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培訓和考核;疬\作部負責基金會計、基金注冊登記、直銷及客戶服務業務。另設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別負責北方和華東、華中地區的基金銷售和服務支持工作。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總人數133人,其中61.7%以上的員工具有碩士以上學歷。 公司已經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內部監察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員工行為準則等公司管理制度體系。 (二)主要成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博士學歷,經濟師。歷任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金華信托)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研究發展中心主任、總經理助理、基金管理總部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F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博士學歷。歷任深圳康佳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股證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F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楊靜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2年進入證券行業,歷任招商銀行證券業務部(招商證券前身)總經理助理、招商證券副總裁,先后分管招商證券的經紀、電腦、財務、電子商務、研究等業務工作,F任招商證券副總裁,兼任中國國債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證券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夏永平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人事部勞資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F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陳小魯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北京國際戰略問題研究學會副秘書長,原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局長,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標準國際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 趙榆江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研究員,英國高誠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法國興業證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康聯馬洪 (中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級投資顧問。 姚鋼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海南匯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商協會副主席,F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秦紅女士,監事,經濟學學士。歷任中國科技(行情 論壇)信托投資公司(原中國科技財務公司)資金計劃部業務經理,株式會社七豐物產海外事業部經理。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 王金寶先生,監事,碩士學歷。曾任貴州證券公司上海業務部交易部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門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包志濤先生,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業務一部副經理、信托業務部副經理、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管理部債權維護處處長。 3、公司高管人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同上)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同上) 李全先生,副總經理。1988年7月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進入中國農村信托投資公司。1991年進入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資金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員兼監察部經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倫敦總部及其下屬牛頓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時任副總經理,主管公司投資業務。2003年起主管公司運作部門和市場發展部門。李全先生還在新華富時指數委員會擔任委員。 楊光啟先生,副總經理。1992年7月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1992年7月至1993年4月于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證券管理處工作;1993年4月至1998年5月于深圳市證券監管辦公室任證券監管副處長;1998年5月至8月于博時任總經理助理,負責投資管理工作;1998年8月至2002年4月于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負責投資管理工作;2002年4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芮穎女士,雙碩士學歷。1992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獲貨幣銀行學學士學位。1995年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獲國際金融碩士學位。1998-2000年就讀于英國牛津大學,獲經濟學哲學碩士學位。1994年至1998年先后在中國人民銀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分行和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利率處工作。2001年-2002年在香港瑞銀華寶公司企業融資部兼并收購部任高級分析員。是中銀香港(行情 論壇)重組上市項目(籌資金額200億人民幣)核心成員。其重點負責的中銀香港信用評級顧問工作獲Financeasia “年度最佳評級顧問獎”。2003年1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公司。在港工作期間獲香港證券業協會(HKSI)投資顧問合格考試證書。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主任委員:楊光啟 委員:李全,張寧,肖華,楊銳,蔡冬亮 張寧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1991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概率統計系,獲學士學位;1991至1997年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學習,獲統計與運籌學碩士、經濟學碩士、經濟學博士學位。1997至2002年先后在摩根斯坦利機構、所羅門美邦工作。2002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兼任清華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兼職教授。2003年11月起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兼數量化投資部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肖華先生:1965年出生,經濟學碩士。 1993年3月畢業于上海同濟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獲工業經濟碩士學位。1993年4月至1994年1月在中國寶安集團公司工業部從事項目管理工作。1994年1月至1999年3月于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君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投資部經理、基金部經理、上海申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任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主管投資)。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于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同盛(資訊 行情 論壇)基金經理。2002年5月28日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部門經理。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時價值增長基金經理。 楊銳先生,1972年出生,經濟學博士,博時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策略分析師。1993年畢業于云南大學數學系,獲學士學位;1996年畢業于云南大學會計系,獲碩士學位;1999年畢業于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獲博士學位。1999年至2001年在南開大學工商管理學科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9年8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師;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時價值增長基金經理助理。2004年6月17日起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兼策略分析師。 蔡冬亮先生,1975年出生。1997年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專業,獲學士學位。1997年至2001年先后在君安證券總裁辦公室、國泰君安證券蔡屋圍營業部工作。2001年6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部高級交易員,2003年9月起任交易部負責人。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 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 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 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 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 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 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法》行為的發生; 3. 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證券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基金經理承諾 1.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風險管理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 公司風險管理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 (2)獨立性原則 公司設立獨立的監察部,監察部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公司各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稽核和檢查。 (3)相互制約原則 公司及各部門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 (4)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原則 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使風險管理更具客觀性和操作性。 2. 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體系結構 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結構是一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組織結構,由最高管理層對風險管理負最終責任,各個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評估和監控,監察部負責監察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的執行。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董事會 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對風險管理負完全的和最終的責任。 (2)風險管理委員會 作為董事會下的專業委員會之一,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批準公司風險管理系統文件,即負責確保每一個部門都有合適的系統來識別、評定和監控該部門的風險,負責批準每一個部門的風險級別。負責解決重大的突發的風險。 (3)督察長 獨立行使督察權利;直接對董事會負責;按季向風險管理委員會提交獨立的風險管理報告和風險管理建議。 (4)監察部 監察部負責對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和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并為每一個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發展提供協助,使公司在一種風險管理和控制的環境中實現業務目標。 (5)業務部門 風險管理是每一個業務部門最首要的責任。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風險負全部責任,負責履行公司的風險管理程序,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系統的開發、執行和維護,用于識別、監控和降低風險。 3. 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的措施 (1)建立內控結構,完善內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內控結構,高管人員關于內控有明確的分工,確保各項業務活動有恰當的組織和授權,確保監察活動是獨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員的支持,同時置備操作手冊,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 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做到基金經理分開,投資決策分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機制,從制度上減少和防范風險。 (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使每個員工都明確自己的任務、職責,并及時將各自工作領域中的風險隱患上報,以防范和減少風險。 (4)建立風險分類、識別、評估、報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評估風險的委員會,使用適合的程序,確認和評估與公司運作有關的風險;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風險報告程序,對風險隱患進行層層匯報,使各個層次的人員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而以最快速度作出決策。 (5)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 建立了足夠、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如電腦預警系統、投資監控系統,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全面和實時的監控。 (6)使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 采取數量化、技術化的風險控制手段,建立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數趨勢、行業及個股的風險,以便公司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對風險進行分散、控制和規避,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7)提供足夠的培訓 制定了完整的培訓計劃,為所有員工提供足夠和適當的培訓,使員工明確其職責所在,控制風險。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況 公司法定中文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通銀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稱:BANK OF COMMUNICATIONS LTD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郵政編碼:200336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郵政編碼:200120 注冊時間:1987年3月30日 注冊資本:171.08億元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聯系人:江永珍 電話:021-58408846 交通銀行是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自1987年重新組建以來,交通銀行各項業務和機構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目前在我國86個大中城市設有分支行,全行員工5萬余人,截至2004年末,資產總額為11367億元人民幣,當年實現撥備前利潤123億元人民幣。1998年被《歐洲貨幣》評為中國最佳銀行,1999年被《環球金融》評為中國最佳銀行。 (二)部門設置及主要人員情況 交通銀行總行設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現有員工50余人。現有員工具有多年基金、證券和銀行的從業經驗,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具有經濟師、會計師、工程師和律師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員工的學歷層次較高,專業分布合理,職業技能優良,職業道德素質過硬,是一支誠實勤勉、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奮發向上的基金托管從業人員隊伍。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交通銀行共托管證券投資基金28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順基金、漢興基金、裕華基金、興科基金、安久基金、科匯基金、科訊基金、久富基金、華安創新基金、科瑞基金、國泰金鷹增長基金、華夏債券基金、湘財合豐系列基金(成長、周期、穩定)、鵬華普天系列基金(債券、收益)、海富通精選基金、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融通行業景氣證券投資基金、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金鷹中小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富國天益價值證券投資基金等基金華安寶利證券投資基金、國聯優質成長證券投資基金、銀河銀富貨幣市場基金,托管了1只QFII基金———日興中國人民幣國債母基金,同時交通銀行也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兩家托管行之一。托管總規模約750億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及行內相關管理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業務規章的健全和各項規章的貫徹執行,通過對各種風險的梳理、評估、監控,有效地實現對各項業務風險的監控和管理,確保業務穩健運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通過各個處室自我監控和專門內控處室的風險監控的內部控制機制覆蓋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監督機制。 (2)獨立性原則: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獨立負責受托基金資產的保管,保證基金資產與交通銀行的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3)制衡性原則:貫徹適當授權、相互制約的原則,從組織結構的設置上確保各處室和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牽制,并通過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 (4)有效性原則:在崗位、處室和內控處室三級內控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形成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通過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保障內控管理的有效執行。 (5)效益性原則:內部控制與基金托管規模、業務范圍和業務運作環節的風險控制要求相適應,盡量降低經營運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實現最佳的內部控制目標。 3. 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嚴密、高效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管理規章制度,確;鹜泄軜I務運行的規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會計系統控制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電腦系統管理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從業人員守則》、《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業務資料管理制度》、《交通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監察守則》等,并根據市場變化和基金業務的發展不斷加以完善。做到業務分工合理,技術系統完整獨立,業務管理制度化,核心作業區實行封閉管理,有關信息披露由專人負責。 基金托管人通過基金托管業務各環節風險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動態管理過程來實施內部風險控制,為了保障內控管理的有效執行,聘請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托管業務運行進行內部控制評審。 (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試點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證券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的行為,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時核對確認并進行調整;鹜泄苋擞袡鄬νㄖ马椷M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及時糾正的,基金托管人須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須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六)其他事項 最近一年內交通銀行及其負責基金托管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受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及其他有關機關的處罰。負責基金托管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在基金管理公司無兼職的情況。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二)注冊登記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 (四)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信實業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8、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9、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2、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5、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6、天和證券經紀有限公司 (五)直銷機構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六)律師事務所 (七)會計師事務所 四、基金名稱 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類型 貨幣市場基金 六、投資目標 在保持低風險和高流動性的前提下獲得高于投資基準的回報。 七、投資方向 1. 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AAA級企業債等短期債券; 2. 債券回購; 3. 同業存款; 4. 證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批準基金投資的商業票據及其他流動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一)投資策略 本基金根據短期利率的變動和市場格局的變化,積極主動地在債券資產和回購資產之間進行動態地資產配置。 通過對中長期回購利率波動規律的把握對回購資產進行時間方向上的動態配置策略。同時根據回購利差進行回購品種的配置比例調整。同時,把握大盤新股發行、季節因素、日歷效應等,捕捉回購利率的高點。對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出現的跨市場套利機會,進行跨市場套利。對于跨期限套利,進行嚴格的實證檢驗,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進行操作。在短期債券的個券選擇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以及含權債券價值變動策略選擇收益高或價值低估的短期債券,進行投資決策。 為控制風險、保證流動性,根據持有人的平均持有期限確定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組合久期控制在180天以內,并通過控制同業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變現資產和平均安排回購到期期限,保證基金的高流動性。 本基金的目標資產配置比例如下: 注:市場利率低于同業存款利率時,本基金可將除國債頭寸以外的資金全部存放同業 1、投資決策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2)宏觀經濟發展環境、微觀企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證券市場走勢。 2、投資決策機制 (1)本基金的投資決策機制為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2)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制定基金投資方面的整體戰略和原則;審定基金季度資產配置和調整計劃;審定基金季度投資檢討報告;決定基金禁止的投資事項等。 (3)基金經理-負責資產配置、個債配置、投資組合的構建和日常管理。 3、投資決策程序 (1)由基金經理或者組合經理對宏觀經濟和市場狀況進行考察,進行經濟與政策研究; (2)數量化投資部運用風險監測模型以及各種風險監控指標,對市場預期風險和投資組合風險進行風險測算,并提供分析報告;市場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購贖回的數據分析報告,供基金經理決策參考; (3)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資產配置政策的設計;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依據上述報告對資產配置提出指導性意見;如遇重大事項,投資決策委員會及時召開臨時會議做出決策; (4)結合投資委員會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建議,基金經理或者組合經理根據市場狀況進行投資組合方案設計;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參考上述報告,制定資產配置、類屬配置和個債配置和調整計劃,進行投資組合的構建和日常管理; (5)進行投資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對投資方案進行合約性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滿足基金合同規定和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7)基金經理或者組合經理進行投資組合的實施,設定或者調整資產配置比例、單個券種投資比例,交易指令傳達到中央交易員;交易部依據基金經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過交易系統執行投資組合的買賣。交易情況及時反饋到基金經理。 4、投資組合評價 風險控制委員會根據市場變化對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和調整提出風險防范建議;風險管理小組對投資組合進行評估,并對風險隱患提出預警;監察部對投資組合的執行過程進行實時風險監控;基金經理依據基金申購和贖回的情況控制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 八、業績比較基準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后)(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25%,稅后收益率1.8%)。 九、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低風險低收益產品 十、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博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5年1月20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收益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期末基金持有的賣出回購證券情況 3、期末基金投資組合剩余期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持有的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為148.97天,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如下: 4、期末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5、期末基金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 (2)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其它資產包括:應收利息8,345,157.98元;應收基金申購款33,405,796.54元;應收證券清算款300,248,782.00元;合計341,999,736.52元。 (3)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7、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 十一、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重要說明: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采用1.00元固定單位凈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將實現的基金凈收益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并以份額形式按月結轉到投資人基金賬戶,使基金賬面單位凈值始終保持1.00元。 十二、基金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以及其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資產中列支的其它費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以基金資產凈值的0.33%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33%/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和贖回費: 2、 轉換費用 本基金的轉換費用基金轉換費用由申購費補差和贖回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的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 3. 銷售服務費 基金銷售人的銷售服務費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2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銷售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銷售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三)其他費用 1、其它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2、基金管理費、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人可以協商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前述費率下調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3、基金費用種類的調整 本基金可在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條件下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增加其他種類的基金費用。如本基金僅對新發行的基金單位適用新的基金費用種類,不涉及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三、其它應披露的事項 1、2004年10月18日,發布了《關于修改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的公告》 2、2005年1月13日,發布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增加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基金原《博時現金收益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更新了相關服務機構的內容。 2、按《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要求修改了對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3、在“七、基金的投資”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 4、更新了“八、基金的業績”的數據。 5、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改為2.25%,稅后收益率1.8%。 6、在“十三、其它應披露的事項”中,披露了自2004年7月16日至2005年1月16日期間博時現金收益基金的公告信息。 特此說明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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