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代辦證券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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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06:1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為保證上證50(資訊 行情 論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以下簡稱上證50ETF)上市交易后的順利運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業務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申請,我所確認下列證券機構為上證50ETF代辦證券公司(簡稱一級交易商)。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申銀萬國(行情 論壇)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此外,根據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請,確認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上證50ETF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個月內臨時擔任一級交易商。期間享有一級交易商同等的權利。期滿,將根據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再予確認。一級交易商享有如下權利義務:(1)一級交易商可自營或代理非一級交易商會員單位及其它投資者的ETF申購、贖回、交易等相關業務;(2)為了鼓勵、支持一級交易商積極參與上證50ETF的交易,我所對一級交易商自營和代理ETF業務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將給予優惠(具體內容另行通知);(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我所將積極配合一級交易商開發與上證50ETF相關的其他金融產品。 特此公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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