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銀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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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08:58 證券時報 | |||||||||
長信銀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2004年12月1日起向社會公開募集,截止2004年12月30日,募集工作已經順利結束。經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募集的有效認購總金額為人民幣1,182,530,117.97元,其中凈銷售額為人民幣1,181,682,605.25元,認購款項在募集期產生的銀行利息為人民幣847,512.72元。上述資金已于2005年1月12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
本基金有效認購戶數共計34,608戶。按照每份基金單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額及利息轉份額共計1,182,530,117.97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計入投資人基金賬戶。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發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長信銀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5年1月17日獲得書面確認,基金合同從即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根據《長信銀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長信銀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申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0個工作日開始辦理,本基金的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在確定了開放申購與贖回的具體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開放日前2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0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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