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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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5日 01:4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 重要提示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國泰金鷹增長基金”或“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2】12號文批準公開發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8日正式生效。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經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作了修訂并已于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或網站進行了公告。 本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4年11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設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31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31-32樓 法定代表人:陳勇勝 注冊資本:1.1億元人民幣 股本結構: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浙江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上海愛建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上海儀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聯系人:丁昌海 聯系電話:(021)50819801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 陳勇勝,董事長,碩士研究生,12年證券從業經歷。1982年起在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中國投資銀行總行工作。歷任綜合計劃處、資金處副處長、國際結算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國泰證券公司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總經理,1998年3月起任國泰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1999年10月起任董事長。 李春平,董事、總經理,碩士研究生、EMBA,11年證券從業經歷。1993年起歷任國泰證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經理、延平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1999年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1999年10月起任國泰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 袁平,董事,碩士研究生。1989年起先后在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上海國資財務有限公司、萬寶集團、上海波爾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富景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起至今擔任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資產經營部總經理。 符學東,董事,碩士研究生,11年證券從業經歷。1986年起歷任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副處長,1993年至1999年擔任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1999年起至今擔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周志平,董事,本科。曾任鐵道兵十一師技術員,武警江西總隊后勤部助理員、處長,北京武警總隊后勤部處長,科瑞集團投行部總經理,現任浙江省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業務部負責人。 張和之,董事,碩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半導體器件二廠財務科會計主管、審計科干部,水利電力部機關財務處主任科員,能源部機關財務處副處長,電力部機關事務局經營財務處處長,國電中興實業發展總公司總會計師,現任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張明芝,董事,本科。1994年起在上海商業網點股份公司從事投資計劃和資產管理工作,1998年歷任上海愛建信托投資公司投資基金部副經理、資產信托總部總經理。 董輔?,獨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長期從事經濟研究,研究員、中國社科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98年起擔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曾任第七、八屆全國人大常委,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龔浩成,獨立董事,碩士研究生。長期從事金融證券研究和管理,1979起歷任上海財經學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長,1984年起歷任人行上海分行副行長、行長,上海外管局副局長、局長,1992年起任上證所常務理事,1995年起任上海證券期貨學院院長。 曹爾階,獨立董事,本科。長期從事金融證券研究和管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高級顧問,中國財科所教授,清華大學、中央財大、中國金融學院兼職教授,曾任中國投資咨詢公司總經理。 吳鵬,獨立董事,博士研究生。著名律師,執業范圍包括金融證券,北京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大學客座教授,曾在日本著名律師事務所從事與中國相關法律工作,日本西南大學講授中國法律。 2、監事會: 黃明達,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華東師范大學城市與區域發展研究中心講師,深圳龍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資金管理部副總經理,現任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資金管理部總經理。 李芝?,監事,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建一局集團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宣傳部干事,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債券基金部副經理,現任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債券基金部經理。 黃永明,監事,碩士研究生,9年證券從業經歷。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戰略管理部副總監,1995年起任國泰證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經理,1998年起歷任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部、監察部、行政管理部負責人。 3、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陳堅,副總經理,MBA,證券從業年限10年。1994年起歷任國泰證券公司研發部副總經理、總經理,1998年起任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何斌,副總經理,本科,6年證券從業經歷。曾在北京市財政局、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中國證監會基金部任職。2002年4月起至今在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職,歷任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職務。 陳?,副總經理,金融學博士后,6年證券從業經歷。曾在中國人保信托投資公司投資研究中心任研究員、中國人壽(行情 論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心組合管理處副處長。2003年3月起在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職,歷任投資總監、副總經理職務。 丁昌海,督察員,碩士研究生,11年證券從業經歷。1994年起歷任國泰證券公司證券發行部項目經理、副經理,證券投資二部和基金管理部經理,1998年起歷任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研究開發部總監,現任稽核監察部總監,公司督察員。 4、基金經理 馮天戈,基金經理,男,經濟學碩士,8年證券從業經歷。曾就職于海南富島資產管理公司,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2003年加盟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經理助理,自2004年起任國泰金鷹增長基金基金經理。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交通銀行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注冊資本:170億元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郵編:200336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郵編:200120 注冊時間:1987年3月30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5號 聯系人:江永珍 聯系電話:021-58408846 交通銀行是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自1987年重新組建以來,交通銀行各項業務和機構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目前在我國86個大中城市設有分支行,全行員工5萬余人,截至2003年末,交通銀行資產總額為9504.44億元人民幣,當年實現撥備前利潤95億元人民幣。1998年被《歐洲貨幣》評為中國最佳銀行,1999年被《環球金融》評為中國最佳銀行。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31樓 法定代表人:陳勇勝 電話:(021)50372711 傳真:(021)50372716 客戶服務專線:4008-888-688,(021)68674688 聯系人:孫艷麗、陸未定 網址:www.gtfund.com (2)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財中心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友誼賓館貴賓樓一層 法定代表人:陳勇勝 電話:(010)68498552、(010)68498575 傳真:(010)68498182 聯系人:隋素梅 2、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 021-58781234 聯系人:王瑋 客服電話: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電話:0755-83195487 傳真:0755-83195049 聯系人:朱小姐 網址:www.cmbchina.com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服務熱線:4008888666 021-962588 聯系人:顧文松 網址:www.gtja.com (4)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聯系電話:(010)66568613、66568587 聯系人:趙榮春、郭京華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5)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浦東大道720號20樓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聯系電話:021-68562200-3019 客服熱線:021-962506 聯系人:盛云 公司網址:www.dfzq.com.cn (二)注冊登記機構 注冊登記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32樓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31樓 法定代表人:陳勇勝 電話:(021)58319999 傳真:(021)58313388 聯系人:孫艷麗、陸未定 客戶服務專線:4008-888-688 (021)68674688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 建外SOHO A座31層 負責人:王玲 電話:(010)5878 5588 傳真:(010)5878 5599 聯系人:王建平、王恩順 經辦律師:王建平、王恩順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郵編:200120) 辦公地址:上海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郵編:200021) 法人代表:吳港平 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聯系人: 陳兆欣 經辦注冊會計師:李丹 謝騫 四、基金名稱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前提下,主要通過投資增長型上市公司,分享中國經濟增長成果,實現基金資產的中長期增值,同時確保基金資產必要的流動性,將投資風險控制在較低的水平。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限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資重點是利潤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增長型上市公司,這部分投資比例將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資產的80%。 八、 投資策略 資產配置和行業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股票選擇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基金組合投資的基本范圍為股票資產25%-75%;債券資產55%-20%;現金資產20%-5%。其中中長期投資占股票投資比例的80%以上;短期投資占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20%。 股票投資方面,本基金重點投資于主營業務收入或利潤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增長型上市公司,從基本面分析入手選擇增長型股票。具有以下全部和部分特點的公司將是本基金積極關注的對象:①公司所處的行業增長前景明朗,公司在該行業內具有一定的行業地位,或者具有明顯競爭優勢和實力,能充分把握行業發展的機遇;②經營業務中至少有一項突出的產品或服務,依靠商業模式和管理水平取勝;③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利潤增長較快;④財務狀況趨于良性,具有合理的現金流狀況;⑤公司管理層敬業負責,經營規范,具有敏銳的商業觸覺和創新精神。 本基金通過對上市公司所處行業增長性及其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公司商業模式、核心競爭能力、企業資本擴張能力、戰略重組等多方面的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以上市公司過去兩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增長以及未來兩至三年的預期增長性為核心,綜合考察上市公司的增長性及其可靠性和可持續性。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進一步考量其股價所對應的市盈率、市凈率等與市場(行業)平均水平,以及增長性相比是否合理,結合資本市場的具體情況,適時作出具體的投資決策。 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可投資于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按照基金總體資產配置計劃,以滿足流動性需求為前提,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本基金將在對利率走勢和債券發行人基本面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水平、各品種的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通過宏觀經濟分析、相對價值分析建立由不同類型、不同期限債券品種構成的組合。 九、 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以上證A股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作為衡量基金業績的比較基準。 十、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追求中性偏低的風險收益,通過組合投資于增長型股票,力爭實現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在大盤上漲時增幅不低于比較基準上漲幅度的65%,大盤下跌時基金單位資產凈值跌幅不高于比較基準跌幅的60%;年度內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標準差小于比較基準的標準差。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4年10月22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止2004年9月30日,本報告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二)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三)占基金資產凈值前十名的股票 (四)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五)基金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六)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情況。 (3)其他資產的構成如下: (4)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七)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情況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業績截止日為2004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十三、基金費用概覽 (一) 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持有人大會費用; (6)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2、 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5%的年費率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H=E×1.5%÷365 H為每日應付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應給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2.5‰÷365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每日計算,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上述(一)中3到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其它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其他具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依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執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下調前述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如下表所示: 2、贖回費 贖回部分基金份額持有期未滿一年的,贖回費率為0.5%;持有期超過一年(包括一年)的,贖回費率為0.2%。“持有期”指自基金份額認購/申購確認日至贖回申請日的期間。 贖回費在扣除手續費后,余額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應當歸入基金財產。 3、本基金的實際執行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認為需要調整費率時,必須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日前的第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費用 本基金其他費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本基金的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根據法規有關規定重新規范了一些提法,如將“基金契約”改為“基金合同”、“基金單位”改為“基金份額”、將“基金持有人”、“基金單位持有人”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基金清算”改為“基金財產清算”、將“基金終止”改為“基金合同終止”等。 2、根據法規有關規定對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結構調整:增加了“基金的業績”、“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和“其他應披露的事項”幾部分;刪改了“基金設立”、“基金的設立募集”、“基金成立”等與首次募集有關的特定內容以及“基金持有人”、“基金專用交易席位的選用”、“基金管理人的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等相關部分。 3. 在“重要提示”中,說明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經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修訂并公告。 4、在“一、緒言”、“二、釋義”部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補充了國家最近頒布的法律法規;并且對個別釋義內容進行了調整。 5.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把原來“基金的管理”和“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重新歸結為“三、基金管理人”,其中對基金管理人的職責、承諾和內部控制制度的表述進行了規范。 6.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及實際情況,增加了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員情況的說明以及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的說明。 7.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增加了相關的代銷機構,其代銷機構的增加事宜均已公告。 8.在“六、基金的申購、贖回”部分,部分調整了相關的說法,并根據法規的要求明確了贖回費的歸屬。 9.在“八、基金的投資”部分,補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 10.增加了 “九、基金的業績”這一章節,補充說明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 11.在“十、基金的財產”部分,根據法律法規重新規范了基金財產的保管與處分部分的表述。 12.在“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據有關法規明確了如果投資者沒有明示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視為默認為現金方式。 13.在“十三、基金的費用和稅收”部分,將基金費用分為“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兩類進行說明,同時把“基金的稅收”放到這一章節。 14.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據《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內容更新和規范。 15.在“基金終止和清算”部分,根據法律法規調整了其中的一些說法。 16.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部分,根據有關法規和證監會的要求修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有關內容,上述改動已經托管人同意、并報證監會備案后,于2004年7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公告。 17.豐富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的內容。 18、在“二十一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部分,披露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說明書披露截止日(2004年5月31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所有臨時公告,并更新了招募說明書中的。 19.對原《招募說明書》部分表述進行了更新。 上述內容僅為本更新招募說明書的摘要,詳細資料須以本更新招募說明書正文所載的內容為準。欲查詢本更新招募說明書詳細內容,可登錄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gtfund.com。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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