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03:14 第一財經日報 | |||||||||
證監會頒布基金公司治理準則 本報記者 吳慧發 自北京 以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為基本原則,這是證監會昨日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下稱《準則》)中重要內容。
《準則》還在基金公司獨立運作、維護公司的統一性和重要性、強化股東誠心和責任,以及完善獨立董事制度等方面對基金公司的公司治理予以規范。 一兩億元的資本金管理幾百億元的資金,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向來是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據悉,早在2002年底,證監會就多次討論基金公司的公司治理問題,并在2003年曾形成草擬文稿,F在,股市漲了,基金賺了,基金公司的資產管理和產品營銷的競爭更趨白熱化,這對基金公司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業內人士表示,基金公司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包括:股東干預公司日常運作,影響公司獨立性;缺乏統一、完整的決策機制,降低了公司運營效率;合資公司存在中外方股東理念差異等。 本著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基本原則,《準則》強調了基金公司的獨立運作,規定“股東不得違反規定從公司獲取非公開的信息、資料且不得任意對公司進行檢查”等。 《準則》還強化了制衡機制、業務和信心隔離、運營運作公開透明等原則!稖蕜t》自發布之日施行,證監會要求各基金公司實際完善治理結構,在2006年12月31日前修訂公司章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