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基金公司申請海內外同時募集存在三大障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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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8日 08:3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記者 易水 目前國內有多家基金公司正在申請海內外同時募集。業內人士認為,一旦能夠順利啟動,外資將在QFII之外進一步打開A股通道,而國內基金業也將因為出海開展業務而得到更多的發展機會。但基金業內人士一致認為,要想真正實現境外發行,政策上的難度目前還相當大。
首當其沖的是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制問題。目前中國還沒有實行資本項目開放,中國對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實行著較嚴格的控制。在2002年以前,境外投資者只能投資于中國的B股市場,而從2003年開始,境外資金可以通過QFII方式進入境內股市。但到目前為止,QFII額度受到嚴格控制,QFII總額度不過60億美元。這樣,基金若要在境外募集,如何籌集到合規的、允許投入到A股的資金?基金境外銷售中資金出入境存在問題。 第二是境外基金法規的限制問題。一家大型基金的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如果資金渠道問題解決,國內基金公司要在境外開展業務募集份額,只能采取私募的方式,那就是基金份額只能向特定機構發售,大額定向,這無疑對基金公司限制太大。如要進行境外市場公開募集,就必須在境外有獨立的公司,而目前中國的基金公司還沒有一家做到這一點。另外,在具體運作上,境外基金信息披露與境內不同,海外客戶的習慣也不一樣,對國內基金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第三是境內法規帶來的問題。中國基金法第二條顯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活動。業內專家認為,在此條款中,證券投資活動只針對境內,并沒有涉及到境外募集的文字,因此,就基金法來說存在著政策上的障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