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企業年金有望抱團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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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7日 02:50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劉瑛 發自上海 一系列政策正在促使更多的企業年金早日入市。不久前,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資格認定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收到了一份《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業務試點管理辦法》(討論稿)(下稱《集合計劃》)。
消息人士對此表示,由于顧及到規模效應,此前業內各機構一直都在爭取和大企業達成企業年金合作協議,而對小規模的企業年金并不重視,《集合計劃》可以讓后者抱團,并獲得和大規模企業年金同樣的待遇。 在《集合計劃》中,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被定義為,由受托人發起的,事先確定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標準化的投資組合產品,集合了兩個以上企業的繳費資金共同進行運行管理的企業年金計劃。其中還規定,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資產須采用份額化的管理方式。 《集合計劃》中還明確指出,只有具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機構”資格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可以發起設立和管理企業年金集合計劃。其他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不得發起設立和管理企業年金集合計劃。 在2005年8月1日公布的首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中,共有5家機構獲得了受托人資格,分別是華寶信托、中信信托、中誠信托、平安養老保險和太平養老保險。 和2004 年12 月31 日公布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相比,《集合計劃》還提高了從事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業務的受托人的門檻。前者要求受托人“在任何時候都維持不少于人民幣1.5億元的凈資產”,《集合計劃》則要求受托人“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名詞解釋 企業年金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機構。 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的專業機構。 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專業機構。 企業年金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商業銀行或專業機構。商業銀行擔任托管人,應當設有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