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年報有新要求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15:11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基金部日前發出通知,就2005年度基金和基金公司年報編制及審計有關事項提出了要求。在審計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對與報表科目相關的各環節及業務流程,特別是銷售、投資交易、會計核算、稅收、信息披露等方面行為的合規性予以特別關注。會計師事務所應對與基金公司主要業務環節相關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核查,出具內控評價報告。對于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及其他重大問題,應及時以“致監管當局函”或其他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另外,通知明確各基金公司可以參照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有關規定,按當年收取的基金管理費的20%提取風險準備金。 (韓平)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