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知明確基金公司可按管理費20%提風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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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07:56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夏麗華 北京報道 證監會基金部日前發出通知明確,各基金公司可以參照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有關規定,按當年收取的基金管理費的20%提取風險準備金。 通知就2005年度基金和基金公司年報編制及審計有關事項提出了要求。在審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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