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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年報編制審計通知出臺 內控評價禁避重就輕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07:1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報北京電 (記者 于揚) 中國證監會基金部、會計部近日聯合發布通知,對基金和基金公司2005年年報編制及審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規范。通知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應對基金公司的銷售、投資交易等行為的合規性予以特別關注。據悉,今后監管部門還將就會計師事務所需要重點關注的有關指標進行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此外,通知還首次明確提出,各基金公司可以參照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有關規定
,按當年收取的基金管理費的20%提取風險準備金。

  根據通知,

會計師事務所應對照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基金合同等,對與報表科目相關的各環節及業務流程,特別是銷售、投資交易、會計核算、稅收、信息披露等方面行為的合規性特別關注。會計師事務所應對與公司主要業務環節相關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核查,并出具內控評價報告。內控報告包含的問題應不僅限于金額超出
審計
重要性水平的問題,同時還應包含盡管金額尚未超出重要性水平但性質較為嚴重的問題。內控評價報告不得避重就輕或者隱瞞不報。

  通知還要求,各基金公司應嚴格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真實、公允地反映基金及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應在4月15日前報送經審計的基金及公司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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