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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資必讀:12月28日基金動態及點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8日 13:24 新浪財經

  方信

  今天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發布分紅公告,從時間上看,趕在年前進行權益登記可能是該基金管理人的用意所在,在業績差距很大的2005年,該基金能夠向投資人實施三次分紅也是一個不錯的業績。今日本欄摘錄了來自監管部門和媒體的重要信息各一條涉及內容值得基金投資人認真閱讀。

  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05年第三次分紅

  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投資業績,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宗旨,本基金決定進行本年度第三次分紅。截止2005年12月27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24277306.55元。根據《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止2005年12月27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基金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12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5年12月29日

  2、紅利發放日:2005年12月30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為基金份額的份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5年12月29日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1月4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款將于2005年12月30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由紅利所得的基金份額將以2005年12月29日除權后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產生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6年1月4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由紅利所得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金額以2005年12月29日除權后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申購份額,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份額以2005年12月29日除權后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贖回金額。

  3、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4、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5年12月29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5、根據《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招募說明書》和《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紅利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于100元時,為降低投資人的轉帳成本,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冊登記人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紅利再投資份額。

  七、咨詢辦法

  1、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興業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銀河證券、山西證券、大鵬證券、華夏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招商證券、東方證券、中銀國際證券、山西證券、東海證券、光大證券、湘財證券、江南證券、國元證券、天相投資顧問、國盛證券、長城證券、東莞證券、國海證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2、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38714536。

  3、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xyfunds.com.cn。

  銀華貨幣市場基金“元旦”假期基金交易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2006年部分節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辦發[2005]89號),2006年1月1日(星期日)-1月3日(星期二)將休市2天(雙休日除外), 2006年1月4日(星期三)起照常開市。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元旦"假期銀華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的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5]41號)第十款的規定"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投資者于2005年12月30日申購銀華貨幣(資訊 凈值 論壇)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份額將于下一工作日(即2006年1月4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權益;投資者于2005年12月30日贖回銀華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份額將于下一工作日(即2006年1月4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權益。

  敬請投資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帶來不便。

  如有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10-85186558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yhfund.com.cn獲取相關信息。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基金經理

  因工作需要,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對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經理進行如下調整:李昇先生擔任銀河銀泰(資訊 凈值 論壇)理財分紅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不再擔任銀豐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張瑋先生擔任銀豐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上述變更事項已報監管部門備案。

  附:基金經理簡歷

  李昇先生,1960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13年證券從業經歷。自1993年起進入君安證券公司工作,先后擔任研究所研究員、公司二級市場風險控制員和證券投資部一級投資經理。2002年2月加入銀河基金管理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副總監兼銀豐基金經理。

  張瑋先生,1970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6年證券從業經歷。2001年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投資專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此前擁有5年大學財務專業執教經歷和計算機軟件開發經驗。2000年進入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任行業研究員,從事IT行業及投資策略研究工作。2004年進入銀河基金管理公司,任高級研究員和投資策略小組成員。

  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聘任總經理的公告

  根據《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2005年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聘任陳國杰先生擔任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國杰先生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已獲中國證監會核準(證監基金字[2005]202號文)。

  附:陳國杰先生簡歷

  陳國杰先生,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商業、法律學士。曾任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加入美國國際集團(AIG),先后擔任美國國際集團環球退休服務及投資管理集團資深副總裁兼區域總監(亞洲),美國國際集團(亞洲)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職,并自友邦華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任公司董事。

  諾安貨幣市場基金增加長江證券為代銷機構

  根據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江證券")簽署的《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和服務代理協議》,長江證券代理諾安貨幣(資訊 凈值 論壇)市場基金(基金代碼為:320002)的銷售業務。

  自本公告日起長江證券在以下19個城市的26個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申購等交易業務:北京、哈爾濱、天津、上海、深圳、佛山、福州、武漢、荊州、荊門、黃石、宜昌、十堰、仙桃、重慶、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情況:

  1、長江證券

  客戶服務中心咨詢電話:4008-888-999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咨詢電話。

  長江證券網站:http://www.cjsc.com.cn/

  營業網點 咨詢電話 地址

  北京展覽路證券營業部 010-68350039 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丙3號

  哈爾濱龍江路證券營業部 0451-53629148 哈爾濱市南崗區龍江街22號

  天津南門外大街證券營業部 022-27216563 天津市和平區南門外大街299號

  上海漢口路證券營業部 021-63511608 上海市漢口路營業部130號

  上海番禺路證券營業部 021-62838318 上海市番禺路營業部127號

  上海東方路證券營業部 021-68876632 上海市東方路428號

  深圳燕南路證券營業部 0755-83786853 深圳燕南路二號東風大廈四樓

  佛山普瀾二路證券營業部 0757-83990588 佛山普瀾二路27號B座

  福州東大路證券營業部 0591-87615868 福州東大路8號花開富貴A座16樓

  武漢武珞路證券營業部 027-87279750 武漢市武珞路288號

  武漢沿港路證券營業部 027-86882689 武漢市青山沿港路6號

  武漢自治街證券營業部 027-82844530 武漢市江漢區自治街219號

  武漢彭劉楊路證券營業部 027-88060688 武漢市彭劉楊路266號

  武漢利濟北路證券營業部 027-85838269 武漢利濟北路80號

  湖北省荊州屈原路證券營業部 0716-8453537 湖北省荊州市屈原路18號

  湖北省荊門白廟路證券營業部 0724-2348788 湖北省荊門市白廟路14號

  湖北省黃石武漢路證券營業部 0714-6228729 湖北省黃石武漢路26號

  湖北省宜昌夷陵大道證券營業部 0717-6484366 湖北省宜昌夷陵大道120號

  湖北省十堰人民北路證券營業部 0719-8665355 湖北省十堰人民北路1號

  湖北省仙桃仙桃大街證券營業部 0728-8206799 湖北省仙桃仙桃大街中段47號

  重慶建新北路證券營業部 023-67757049 重慶江北區建新北路18號中行大廈

  成都人民南路證券營業部 028-85540948 成都人民南路四段30號

  西安太白北路證券營業部 029-85216296 西安太白北路103號秦良大廈

  南京云南北路證券營業部 025-83276866 南京云南北路83號

  杭州慶春路證券營業部 0571-87709266 杭州慶春路216號

  銀證通營銷中心 027-83533616 武漢利濟北路80號5樓

  2、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755-83026888

  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lionfund.com.cn

  增加聯合證券為鵬華貨幣市場基金代銷機構

  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已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2】48號文批準獲得合法、有效的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根據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開放式基金銷售和服務代理協議》(協議編號:鵬代券字2004年第006號),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代理鵬華貨幣(資訊 凈值 論壇)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60606)的銷售業務。投資者欲了解基金的詳細信息,請仔細閱讀相關的基金合同、最新公告的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從2005年12月28日起,投資者可在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全國18個城市的34家營業網點辦理鵬華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等業務: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南京、成都、哈爾濱、濟南、南昌、十堰、長沙、沈陽、牡丹江、長春、海口、合肥、儀征、杭州。

  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業務)。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網址:http://www.lhzq.com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0755--82353668

  公司網址:http://www.phfund.com.cn

  最后是諾安平衡證券投資基金銀華優勢企業基金更新了招募說明書

  監管信息: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明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依據基金合同并按照本準則的要求訂立基金托管協議。

  第三條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應當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訂立基金托管協議。

  第四條基金托管協議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或誤導性陳述,不得遺漏本準則規定的內容,并應符合本準則規定的格式。

  第五條在不違反《基金法》、本準則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準則規定內容之外的事項。

  本準則某些具體要求對當事人確不適用的,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同意后,可對相應內容做出合理調整和變動。

  第六條凡對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無論本準則是否做出規定,當事人均應在基金托管協議中訂明。

  第二章基金托管協議封面和目錄

  第七條基金托管協議封面應標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字樣。

  封面下端應標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稱的全稱。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基金托管協議,必須標有“草案”顯著字樣。

  第八條基金托管協議目錄應當自首頁開始排印。目錄應當列明各個具體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第三章基金托管協議正文

  第一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第九條列明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時間、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組織形式、注冊資本、存續期間等。

  第二節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第十條載明訂立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是《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基金托管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財產的保管、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基金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第三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第十一條訂明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

  如基金合同明確約定基金的投資風格(如主要投資于大盤股票、基礎行業股票、可轉債或跟蹤指數等)或證券選擇標準,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建立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融資比例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監督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約定的基金投資資產配置比例、單一投資類別比例限制、融資限制、股票申購限制、基金投資比例符合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要求、法規允許的基金投資比例調整期限等。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

  基金托管協議應訂明協議當事人為配合對關聯投資限制實施監督所采取的措施。例如,根據法律法規有關基金禁止從事的關聯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

  (四)托管協議當事人為控制基金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

  控制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風險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和交易方式(如見券付款、見款付券)的控制等。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其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其他方面進行監督的內容、標準和程序。

  第十二條訂明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第十三條訂明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訂明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第四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第十四條訂明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訂明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訂明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第五節基金財產的保管

  第十六條訂明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二)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三)基金托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四)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第十七條訂明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后,基金管理人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的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訂明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的有關事項。

  對于基金因進行定期存款投資等活動而開立賬戶的,應訂明托管協議當事人在開立和管理此類賬戶中的職責。

  第十九條訂明基金的證券交收賬戶和資金交收賬戶的開立和管理的有關事項,以及基金托管人因辦理基金的清算交收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證券交收賬戶和資金交收賬戶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條訂明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一條訂明基金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保管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訂明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保管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應保管的合同、合同寄送時間和寄送方式、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等。

  第六節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訂明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二)指令的內容。

  (三)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的時間和程序。

  (四)基金管理人發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暫緩、拒絕執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行的處理方法。

  (七)更換被授權人員的程序。

  第七節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第二十四條訂明有關基金交易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標準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基金專用席位號、傭金費率等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通知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五條訂明有關基金清算交收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例如,確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責任;確定基金出現超買或者超賣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程序;確定基金無法按時支付證券清算款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程序等。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托管人在執行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令時,基金銀行賬戶或資金交收賬戶上有充足的資金。基金的資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劃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發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慮基金托管人的劃款處理時間。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二)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進行資金、證券賬目、交易記錄的核對。

  (三)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資金清算和數據傳遞的時間、程序及托管協議當事人的責任界定。例如,基金管理人將申購資金劃到托管賬戶的期限以及未能如期劃款的處理程序;基金托管人劃付贖回款項的期限以及未能如期劃款的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傳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對傳遞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性負責。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并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時劃付贖回款項。

  第八節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第二十六條訂明有關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與復核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當相關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財產公允價值時,基金管理人與托管人商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三)基金估值出現差錯時的處理程序,以及托管協議當事人相關責任的界定。

  (四)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復核的時間和程序。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資產凈值計算方法上意見不一致且協商不成時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第二十七條訂明基金會計核算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賬冊的建立。

  (二)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三)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第九節基金收益分配

  第二十八條訂明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訂、復核、公告及實施程序。

  第十節基金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條訂明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的業務信息應予保密。

  第三十條訂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對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基金信息的暫停或延遲披露的(如暫停披露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事先訂明該類例外披露的情形及原因。

  第十一節基金費用

  第三十一條訂明基金托管人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各類費用進行復核及支付的原則和程序,以及該類費用列支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

  第十二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第三十二條訂明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保管責任、交接時間和方式、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等事項,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應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開放式基金的托管協議至少應訂明基金管理人定期提供持有人名冊的頻率或不定期提供持有人名冊的情形,以及基金托管人無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冊所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三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第三十三條訂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及保密義務。例如,基金管理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基金托管人應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四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第三十四條訂明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新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業務前,基金托管人的相關職責。

  第三十五條訂明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新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前,基金管理人的相關職責。

  第十五節禁止行為

  第三十六條訂明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一條禁止的行為。

  (二)托管協議當事人不得用基金財產從事《基金法》第五十九條禁止的投資或活動。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財產。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五)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節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第三十七條訂明基金托管協議變更和終止的有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訂明基金財產的清算程序,以及托管協議當事人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節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托管協議當事人應根據《基金法》,就違約責任方的認定、違約賠償、具體責任劃分等事項進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節爭議解決方式

  第四十條訂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托管協議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托管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基金托管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節基金托管協議的效力

  第四十一條訂明基金托管協議的效力,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會申請發售基金份額時提交的基金托管協議草案,應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協議當事人雙方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意見修改托管協議草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會核準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基金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該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四)基金托管協議正本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一式××份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別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節基金托管協議的簽訂

  第四十二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認可基金托管協議后,應在基金托管協議上蓋章,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協議的簽訂地點和簽訂日期。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準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二號(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試行))》(證監基字[1997]3號)同時廢止。

  來自媒體的信息:

  南方基金將根據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開發ETF

  今日有媒體報道,由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中證指數公司聯合推出的滬深市場首只綜合性產業指數——“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編制方案昨日正式公布,2006年1月9日正式在滬深證交所發布。南方基金將據此指數開發相應的ETF產品,從而使該指數成為國內首只訂制的用以ETF產品開發的指數。

  據報道,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簡稱小康指數,由“十一五規劃”所確定的三大重點產業:先進制造業、服務業和基礎產業中挑選出最具代表性(分別從上述三大產業中選取過去一年日均流通市值最大10只股票)的30只滬市上市公司的股票組成樣本股,用以綜合反映代表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主要方向的上市公司的整體狀況。小康指數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基點為1000點;該指數每半年調整一次。南方基金和中證指數公司此次推出的小康指數緊扣“十一五規劃”發展方向,將指數和中國未來發展的長期趨勢相聯系。上證所信息部副主任皮六一表示,該指數凸顯了時代性、科學性和前瞻性三大特征:首先,小康產業指數以“十一五”確定的三大重點產業為核心,選擇國家未來重點扶持和發展的公司為代表,具有鮮明時代特點;其次,從成份股的選擇到指數的編制及今后指數的發布,都將嚴格按照指數編制規則進行,并將納入到中證指數序列;再次,其選取的成份股,屬于國家今后發展重點扶持的產業,代表未來利潤的增長點。

  從該指數的行業分類來看,其所遴選的先進制造業主要包括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較高科技含量的上市公司;現代服務業主要包括運用現代經營方式和信息技術手段、代表服務業發展方向的上市公司;基礎產業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國民經濟基礎行業的上市公司。

  此次南方基金和中證指數公司訂制開發的“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的目的在于開發相應的ETF產品。作為第一只訂制的用以ETF產品開發的指數,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總經理馬志剛就此表示,交易所目前可供開發成ETF的指數有限,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的推出拓寬了基金公司產品創新的空間;擴大了指數化產品開發的選擇范圍,滿足了特殊投資策略的需要,此外,還有利于消除業績衡量基準風險從而更好地反映投資業績。

  一直致力于基金產品創新的南方基金則表示,目前國內發展指數基金已經具備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和條件:其一,股權分置的逐步落實將對指數的真實性帶來正面的作用;其二,證券市場目前所處的底部區域是推出指數基金的較好時機;其三,證券市場將逐步反映經濟增長的變動,市場的有效性將逐步增加;其四,特定客戶希望自行選擇投資機會,利用指數基金特別是ETF基金便于操作;其五,從全球市場來看,指數基金是未來基金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雖然ETF只有10多年的歷史,但其發展速度非常驚人,12年增長了3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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