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斷基金利益輸送渠道 呼喚推出私募型理財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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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7日 17:5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王群航 筆者對于基金公司在投資管理運作中的“邊緣化”嫌疑問題,分了三個層次,即:(一)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之間的“邊緣化”嫌疑,(二)開放式基金內部的“邊緣化”嫌疑,(三)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之間的“邊緣化”嫌疑(社保基金具有私募性質,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當前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都具有公募性質,以下簡稱“公募基金”)
就目前市場所密切關注的第三類“邊緣化”嫌疑問題,筆者初步形成了幾點看法。 隨著時間的推移,開放式基金上也暴露了很多缺陷,其中最為當前市場垢病的就是雷打不動的管理費提取問題。 基金公司存在“邊緣化”嫌疑的直接利益,就是可以提高相關基金公司的市場形象,可以得到更多的認購和申購,增加管理費收入。 不能停留于“嫌疑”層面 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體制上對于基金公司的關照已經讓部分基金公司在政策的溫室里生長得畸形了,如果不及時加以遏制和矯正,這少數基金公司的“邊緣化”嫌疑行為將會危害到整個行業的健康生存。 目前,市場上所關注的部分基金公司在同時管理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過程中出現的“邊緣化”嫌疑行為,從嚴格的意義上講還只能夠算是“嫌疑”,因為尚缺少權威部門來對其進行明確的定性。 事實上,“邊緣化”的嫌疑確實存在。根據筆者的調研,一方面,有個別基金公司的人公開抱怨過其公司領導曾經有過明確的口頭指示,在交易的時候第一要讓社保資金優先,其次要讓開放式基金優先;另一方面,還有基金公司的人很坦然地告訴筆者,讓社保資金先買先賣是業內公開的秘密,是十分正常的現象,不要老是抓著不放。 對于這種“正常的現象”,筆者認為確實有可以理解的地方,即在同一家基金公司里,共同使用一個研究平臺,共同擁有一個投資決策委員會,共同通過一個中央交易室進行交易,每只基金在投資運作之前,尤其是在對重倉股進行投資決策的時候,是沒有秘密可言的,落實到之后的交易中,總有一個先買后買、先賣后賣的問題。但問題的關鍵就在于那個先買后買、先賣后賣的“度”,過了一定的“度”,就是“邊緣化”行為了。 這個“度”如何確定,正是當前擺在監管機構面前的重要課題,面對來自市場的普遍質疑,監管部門有責任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給出一個“說法”,而“說法”的依據,就是那個尚待明確的“度”。如果這個“度”明確了,監管部門有調查,調查的結果可以公布,“邊緣化”是不是嫌疑也就明確了。 此次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之間的“邊緣化”嫌疑話題,起源于私募基金的業績集體性良好,而同時公募基金的業績則幾乎是集體性的不好。對此,部分基金公司做了多方面的辯解,其中較為理直氣壯的一個理由就是社;鹬苯痈深A了各個相關基金公司的投資活動,并且在業績方面施加了很大的考核壓力,所以,社保基金的業績就普遍良好。基金公司將皮球踢到了社保理事會。 管理費不平等 對于另一類較為隱性的“邊緣化”嫌疑利益輸送問題,市場一直沒有注意到的,即部分基金公司其實是在用管理公募基金得到的管理費收入,去支持公司對于私募基金的投資管理業務。 關于這一點,有兩個較為明顯的例證:第一,管理社;,基金公司從來沒有說過管理費收入是多少,我們估計相關基金公司很有可能是在做賠本賺吆喝的事情。因為爭取到對社保資金的管理權,徹頭徹尾是一個賣方的市場,各個基金公司只有想盡一切可行的辦法去爭奪,包括減免管理費。 第二,當前市場上有很多小基金公司,公司的經營狀況一直是入不敷出,由此聯想到管理社;,如果就現在的管理規模,相關基金公司在這個項目上大概都是在做賠本的買賣,因為相關基金公司根本就不可能按照與公募基金同樣的標準去收取社;鸬墓芾碣M。 這種有失公平的現象對于公募基金的持有人來說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凍結“混合經營” 在當前尚未尋找到良好的克服“邊緣化”嫌疑行為的方法時,在當前基金公司自律能力缺失的時候,在相關風險控制措施不能夠真正落實到位的時候,在公募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暫時無法得到切實保障的時候,是否應該考慮暫時停止或凍結當前允許基金公司“混合經營”這種做法呢? 同時,又由于現實的市場確實需要專門的理財機構來為社;、企業年金等提供理財服務,那么我們是否可以從創新的角度出發,嘗試性地搞一些專門的“私募型理財機構”呢? 這樣的設想,源頭在于現有的銀行業體制,銀行可以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基金公司這樣的理財機構為什么就不能夠有“私募型理財機構”和“公募型理財機構”呢? 當前證券市場上的創新,主要是金融產品方面的創新,而類似設立“私募型理財機構”的創新,則是將創新的視點向前、向上移 動了一個層次。 設立“私募型理財機構”的創新可以是一種過渡性的做法,也可以是一種永久性的做法。所謂過渡性的做法,是指將來如果條件允許了,還可以讓符合條件的基金公司“混合經營”;所謂永久性的做法,就是這么一直分開運作,分別管理,具有“私募型理財機構”的基金公司只管理社;稹⑵髽I年金等具有私募性質的資產,具有“公募型理財機構”的基金公司只管理公募的基金資產。 (作者任職于中國銀河證券研究中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