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企業年金個人繳納部分有望延遲納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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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6日 12:23 新聞晨報 | |||||||||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昨透露企業年金個人繳納部分有望“延遲納稅” 晨報訊 享受企業年金(即標準化的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的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將可“延遲納稅”。國家還將出臺全國統一的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昨天在“清華上海國資-企業年金論壇”上透露的消息。
陳良會后接受晨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延遲納稅”等是大家共同的理解,企業年金最終可能會參照西方發達國家。 EET的模式,即繳費和投資收益免稅,退休后領取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過勞動保障部還需與其他部門協調,才能形成最后的政策,具體出臺時間尚不清楚。 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鮑淡如介紹,上海目前有25%的在職職工享受補充養老金的待遇,資產規模已達110多億元。據國家規定,這部分補充養老金將納入標準化的企業年金制度。上海曾出臺規定,個人繳納補充養老金時已經享受免征個稅的福利。陳良的說法讓這部分職工吃了定心丸,即補充養老金轉化為企業年金后優惠仍將延續。 而對于其他類型的企業年金,目前仍需在繳納和領取時雙重征稅。勞動保障部的新規一旦實施,職工繳納時征稅的環節將被取消。 比如上海某職工月收入4000元,每月繳納720元(18%)的四金之外,公司和個人還按1∶1的比例各繳納280元(7%)的企業年金,作為職工退休后的額外儲蓄金。以1600元的起征點計算,原先企業年金不能免稅,每月個稅計算公式為(4000-720-1600)×10%-25=143元。優惠政策實施后,每月個稅計算公式為(4000-720-280-1600)×10%-25=115元,節省28元。 所謂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一般還會包含公司繳納的部分。按照目前在東北的試點,職工工資4%以內的部分,將可在企業成本里稅前列支。如果這一政策在全國普及,更多的企業將有積極性為職工提供企業年金。 作者:周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