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固有資金投向放開允許其購買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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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9日 03:53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佘丟丟 發自北京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允許基金管理公司將其固有資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并對基金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條件、投資比例、持有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通知》規定,凈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的基金公司方可進行基金投資,且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凈資產的60%;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封閉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過該基金總份額的10%,持有的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終止前原則上不得出售;投資本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要求通過代銷機構進行投資,持有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少于六個月,申購、贖回基金份額需至少提前兩個交易日將相關情況公開披露。 《通知》對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其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權、表決權等作出了限制,并對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時的基金內部控制、投資決策、執行、信息披露等事項作出規定。 以往的規定是,基金公司的固有資金只能投資于銀行存款和國債,以及發起設立基金時申購一定的基金份額。一種觀點認為,基金公司用固有資金申購旗下的開放式基金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基金規模大幅下降和基金被清盤的壓力。 今年初,證監會就下發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固有資金的有關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允許基金公司用固有資金申購本公司旗下的開放式基金。基金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對于緩解部分基金面臨的清盤壓力幫助不大,但為今后推出準公司型基金打開了政策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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