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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新規4月1日起施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11:01 海峽都市報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對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運作、信息披露格式等進行規范。新規定自4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規定,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80天;貨幣市場基金不得與其管理人的股東進行交易;除巨額贖回情況下,債券正回購的比例不得超過20%;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券的投資比例應控制在資產凈值的
20%以內,禁止投資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的浮動利率債;買斷式回購融入基礎債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97天!锻ㄖ愤規定,申購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權益,贖回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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