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市場基金新規制訂完畢 暫定4月1日起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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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8:09 新華網 | |||||||||
消息人士透露,貨幣市場基金新規則已經制訂完畢,暫定于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據了解,此次新規則分為《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估值等相關問題實施細則》和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5號《貨幣市場基金信息披露特別規定》,另有兩份附件分別為“影子定價處理流程和計算公式”,“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計算方法”。新規中對于此前貨幣市場暫行規定有待明確及未細化之處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此次新法規首先細化了規則,明確了此前有關規定中可能會被鉆空子的地方。對于剩余期限,新法規明確表述為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80天。這可能將使得部分貨幣市場基金被迫進行調整,同時也對托管行提出了進一步加強監管的責任要求。 其次統一了標準。對于投資組合剩余期限的計算方法,新法規列出了具體的計算公式,規定應以投資于金融工具產生的資產減于負債再加上正回購為分母,這也堵住了鉆空子的漏洞。有基金經理表示,其實不論是采用哪種方式,對基金來說影響不大,關鍵是統一明確了標準。 此外,新法規著重控制風險。規定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規定貨幣市場基金不得投資于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處率債券。還引入了影子定價方法對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公允性進行評估。當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與影子定價法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偏離達到或超過0.25%時,基金管理人應根據風險控制的需要調整組合,其中,對于偏離度達到或超過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參考成交價,市場利率等信息對投資組合進行價值重估。業內人士估計,嚴格按此操作,部分貨幣市場基金將很難維持較長時間高達3%以上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中國證券報 記者徐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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