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可設立基金公司 多家商業銀行遞交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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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4:23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 |||||||||
《上海證券報》消息 從現在起,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可以試點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從此,我國資本市場將新增一支強大的資金力量。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中國證監會20日聯合頒布實施《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銀行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證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他類型的基金。
根據該辦法,申請投資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應首先向中國銀監會報送材料并同時抄送央行,經銀監會出具同意投資的監管意見后,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有關材料并最終審批。辦法鼓勵商業銀行采取股權多元化方式設立基金公司。 該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與其出資設立的基金公司之間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制度,并且僅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辦法規定,商業銀行與其設立的基金公司不得違反國家規定相互提供客戶信息資料,工作人員不得相互兼職,不得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以優于非關聯第三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交易,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得用于購買其股東發行和承銷期內承銷的有價證券。 辦法規定,銀行基金公司所募集的基金種類由中國證監會核準,同時證監會依法對銀行基金公司及其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實施監督管理,保證基金財產的合法運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銀監會對設立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制定相關風險監管指標計算標準,并實施并表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法進行備案和監管。 據悉,目前已有多家商業銀行遞交了設立基金公司的申請,央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將綜合考慮各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狀況及作為試點行的代表性等因素選擇試點銀行,采取多種模式設立基金公司,具體審批工作將很快進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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