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贖回費集體調高至0.5% 意在打壓捧場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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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8日 10:38 南方都市報 | |||||||||
此舉是為打壓“捧場資金”,鼓勵長線投資 本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7月1日起,所有新獲批發行的非貨幣市場開放式基金首年贖回費集體調高至0.5%,較之前調高一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高層人士稱,除貨幣市場基金外,7月1日后獲準發行
這位人士稱,證監會并未就此下發任何文件。但7月1日后所有上報獲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首年贖回費率均被調為0.5%。市場猜測此種現象與“融通事件”有關。融通基金在6月初辦理兩筆金額分別為1007萬元和5057萬元的贖回業務時,均只收取了贖回費5元。此事被建行向證監會“舉報”。 基金業人士對“0.5%”的首年贖回費表示不解,認為應由各基金公司自行制定。但是一位熟悉基金發售情況的人士稱,在以往的基金發售中,不少基金公司為了“規模”而吸引一些“捧場資金”,這些“捧場機構”多與基金公司和代售銀行有相當的業務關系或人際關系。“捧場機構”在基金發售期內“認購”基金,在獲得一定承諾后,便在基金成立后贖回。 證監會此舉正是為了打壓捧場資金,鼓勵投資者長線持有基金。(記者謝艷霞 實習生丘雪瑩)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