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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免離岸基金利得稅 以增強國際競爭力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4日 07:56 中國證券報

  記者 于戈 深圳報道

  據香港消息,港府已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例草案,建議豁免離岸基金利得稅。該建議的首次草案委員會會議將于本周五舉行。

  此次免稅建議的內容包括,離岸基金在港進行“合資格交易”所得利潤,豁免繳付
利得稅。離岸基金股東須為非香港居民,如果股東為公司、合伙企業或者信托產業受托人,則其“中央管理及控制”須在香港以外進行。合資格交易則包括證券、期貨合約、杠桿式外匯交易;股票借貸等“附帶交易”,如果占利潤不多于5%,也可以免稅。此外,建議草案還提出,合資格交易必須通過香港證監會注冊的證券行、基金經理或持牌銀行等指定中介機構進行。

  為防止香港公司借持有離岸基金權益避稅,該建議還引入了“推定條款”,限定香港公司如果持有離岸基金超過30%的權益,須按照權益比例報稅。

  市場人士認為,豁免離岸基金利得稅是鞏固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措施。香港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香港政府提出離案基金利得免稅的建議,有助于香港利用靠近內地的優勢,進一步在法規上厘清稅務,增強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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