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爾森根據國稅局新規則不會遭罰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1日 06:00 世華財訊 | |||||||||
[世華財訊]根據30日公布的國稅局新規則,保爾森出售所持高盛股票不會遭罰款。 綜合外電6月30日報道,30日公布的新稅收規則將允許即將擔任財政部長的保爾森(Henry Paul)在遵守利益沖突規則的情況下出售所持高盛(Goldman Sachs
美國國稅局的指南適用于任何公司管理人士在進入政府部門時提前兌現遞延薪資安排的情況。 (孫海琴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