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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FSA:若Nasdaq并購LSE美法律將不得以應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16:53 世華財訊

  英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局表示,若倫敦證交所被美國的納斯達克收購,美國規則包括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將不能應用于在LSE上市的公司。

  綜合外電6月12日報道,英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表示,若倫敦證交所集團(London Stock ExchangepuorgPLC,LSE)被美國的競爭對手納斯達克(Nasdaq Stock Market Inc.)收購,美國規則將不能應用于在LS
E上市的公司。

  FSA在一份聲明中稱,FSA與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都不認為,美國對LSE具有控制權就要把美國的規則包括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應用于在英國上市的公司。

  納斯達克已累計持有LSE25.1%的股份,成為LSE最大的股東。

  (李愛娟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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