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境外投資限額取消 為8751億美元外儲減壓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2:20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李若愚) 昨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自2006年7月1日開始,該局不再核定并下達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境內投資者從事境外投資業務的外匯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滿足。 所謂“境內投資者”,是指我國境內的各類法人,其“境外投資”是指,通過新設(獨資、合資、合作等)、收購、兼并、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方式在境外設立企業或取得
在此之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實行分地區的總額管理。今后這種限制將被取消。此外,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還宣布,境內投資者如需向境外支付與其境外投資有關的前期費用,經核準可以先行匯出。 國家外匯管理局解釋稱,本次調整是為了貫徹實施國家“走出去”發展戰略,便利境內投資者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經營。 今年4月底,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東榮在公開場合表態說,鼓勵境內企業對外投資有助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自2002年以來,我國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到今年3月底已高達8751億美元。外匯儲備高企形成持續較大的國際收支不平衡,從而加大了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的潛在壓力,也加大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 此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已開始為外匯儲備減壓。今年5月1日,境內居民購匯的審批額度被放寬,同時允許境內居民通過銀行或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境外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