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科斯石油公司獲批向波蘭Orlen公司出售股權(quá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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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01:27 世華財訊 | |||||||||
尤科斯石油公司已經(jīng)獲得美國法官批準,向波蘭的PKN Orlen SA公司出售其在立陶宛煉油廠53.7%股權(quán),涉及金額14.3億美元。該煉油廠另外40.7%的股權(quán)由立陶宛政府持有,也收到了來自PKN Orlen SA的收購要約,據(jù)透露該波蘭公司此次收購計劃涉及總金額達25億美元。 綜合外電5月25日報道,尤科斯石油公司(OAO Yukos Oil Co.)已經(jīng)獲得美國法官批
為籌集220億美元資金償還債務(wù),位于莫斯科的尤科斯石油公司正在出售其擁有的煉油廠的股權(quán)。列布貢作為尤科斯的破產(chǎn)管理人,4月曾向美國法庭提出申請,未經(jīng)他的許可,禁止出售尤科斯的資產(chǎn)。 意向中的買家直至25日才浮出水面。列布貢向Drain透露,PKN Orlen作為波蘭最大的煉油廠,已經(jīng)提出了兩項AB Mazeikiu Nafta的收購要約,其一為尤科斯石油公司擁有的53.7%的股權(quán),其二為立陶宛政府控制的40.7%的股權(quán)。據(jù)波蘭當?shù)孛襟w透露,PKN Orlen此次股權(quán)收購交易總額達25億美元。 (周曉蘭 編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gòu)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jié)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nèi)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gòu)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