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應完善準入政策降低民營資本準入門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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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1日 15:05 世華財訊 | |||||||||
分析文章指出,引進民營資本參與金融改革有多種益處。當前中國金融體制改革需要完善準入政策,當務之急是降低民營資本準入門檻。 據中新社4月21日報道,分析文章指出,引進民營資本參與金融改革有多種益處。當前中國金融體制改革需要完善準入政策,當務之急是降低民營資本準入門檻。
曾任長城金融研究所所長的徐滇慶說,民營銀行一旦出現,會在相當程度上打破國有械穆⒍暇置媯破裙幸刑岣咝省⒏納品瘢煌泵裼謝箍山餼齔て詿嬖詰墓憒籩行∑笠等謐誓鹽侍猓畈構幸諧鲇誄殺究悸嵌煩齙慕鶉誑占洹A磽猓牘幸脅渙即鈑曬搖奧竦ァ輩煌裼械氖笥曬啥械!?lt;/p> 有專家建議,應加大內資參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改制的力度,至少在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革上,允許民營資本入股,借用民間力量改革改組這些金融機構。 文章強調,一些經濟和金融專家認為,金融體制改革需要完善準入政策,當務之急是降低門檻,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一方面促進金融市場競爭局面的形成,另一方面有利于中國的金融安全,把金融利潤盡可能多地留在境內,從而實現“雙贏”。 徐滇慶認為,目前金融業對內開放的突破點是加快開放民間金融,盡快推動民間銀行的合法化,賦予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準入權”,使之成為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的一個重要動力。 對于金融改革,有關專家建議,國有銀行改革須“三點聯動”,即國有資本、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的“聯動”。要建立國有銀行的現代企業治理機制,應允許民間資本和外資“平起平坐”,一起參股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開放民間金融和建立民營銀行的意義,就在于通過民營銀行的制度創新,促進金融市場的競爭,從而促進國有商業銀行的內部改革。 (程笛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