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住房金融委員會12日提出關于聯邦住房貸款銀行董事會的提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3日 09:28 世華財訊 | |||||||||
[世華財訊]聯邦住房金融委員會12日提出了一項提案,內容是允許12家聯邦住房貸款銀行處理其董事會成員年鑒,以決定是否有任何專業領域有所空缺。該提議在投票中以5比0的絕對優勢獲得了批準。該委員會中關于該提議唯一的爭執是,這些年鑒應當是強制性的還是非強制性的。 綜合外電4月13日報道,聯邦住房金融委員會(Federal Housing Finance Board)
這項提議將允許12家聯邦住房貸款銀行處理其董事會成員年鑒,以決定是否有任何專業領域有所空缺。然后,聯邦住房貸款銀行可對其年鑒進行總結,并于每年董事會任命前發放給各成員銀行。 金融委員會主席羅森菲爾德(Ronald Rosenfeld)稱,聯邦住房貸款銀行需要且應當有一套與其運營復雜程度日益增長相當的治理結構。 該提議在投票中以5比0的絕對優勢獲得了批準。在金融委員會中關于該提議唯一的爭執是,這些年鑒應當是強制性的還是非強制性的。該委員會理事曼德爾洛維茲(Allan Mendelowitz)認為這些年鑒應為強制性的,而其他人則認為這種強制性會對各銀行董事會起到抑制作用。 曼德爾洛維茲稱,他對董事會將在非強有力的公司治理領域中處理事務感到不安。 一旦該提議的草案在《聯邦公報》上發表,則美國公眾有45天的時間對其進行評論。 (唐金亮 編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