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10日訊 記者谷秀軍報道 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戰略部署,實現政務信息公開及增強執法透明度的目標,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遼寧、河北、深圳外匯違法(負面)信息披露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年內將此項工作向全國推廣。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互聯網站以提供網絡查詢的方式,披露了全國外匯管理系統查處的2005年度外匯違法案件信息。
國家外匯管理局10日發布消息稱,外匯違法(負面)信息披露限定于外匯管理機關立案查處并結案、已過行政復議期限的外匯違法案件。披露采取三種方式:一是對于違法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影響廣泛的重大外匯違法案件,對違法主體名稱、機構代碼、違法行為等內容予以公開披露;二是為解決經濟交往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滿足經濟主體的信用需求,對于一般外匯違法案件可供社會公眾以違法主體技術代碼為惟一檢索要素進行網絡查詢;三是為實現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所有的外匯違法案件信息可向監管機構及政府相關部門提供。
在目前的起始階段,外匯局將主要采取提供網絡查詢的方式披露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外匯違法(負面)信息,對于金融機構外匯違法信息將首先在外匯局內部進行查處,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實現對外披露。
外匯違法(負面)信息正式在外匯局國際互聯網站推出后,將每季度補充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在信息披露基礎上,逐步建立外匯違法(負面)信息數據庫,實現違法信息的多方面利用。隨著我國信用法規的不斷健全完善和外匯局信用信息的進一步整合,外匯局將不斷擴充信息披露范圍,逐步實現涉匯主體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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