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起草新法案為證券交易所以外的金融機構從事證券交易開綠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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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17:54 世華財訊 | |||||||||
[世華財訊]迫于成員國政府和銀行要求根據各國情況調整法規的壓力,歐盟委員會起草新法案允許證券交易所以外的金融機構從事證券交易。歐盟委員會負責金融服務的萊特預計該法案將于06年7月最終確定,于07年11月起執行。 綜合外電2月7日報道,歐盟委員會迫于成員國政府和銀行要求根據各國情況調整法規的壓力而修改法令,歐盟在其起草的新法案中允許銀行在多種情況下直接從事交易而無需
歐盟委員會負責金融服務的戴維.萊特(David Wright)稱,這樣一來,歐洲的投資市場將與美國類似──長期以來美國的銀行對于證交所外的交易有一定自主權。該法案還將令歐盟25個成員國間的交易更為自由。 萊特預計,這一新法案將于06年7月最終確定,于07年11月起執行。 美國和歐盟一直在努力協調各自獨立的金融系統,為兩地公司間的投資創造便利條件。 歐盟會最初希望就證券交易問題制定一套通行所有25個成員國的法律。但以德國為首的各國政府和銀行反對這項計劃。 銀行擔心執行該法律代價不菲。比如,該法令最初要求銀行對和客戶的所有談話錄音。而新法律將錄音列為可選擇執行的項目。 歐盟各成員國政府擔心這些規定將與本國法律沖突,從而造成法律模糊。歐盟各國政府最初在04年通過了一個較為寬泛的立法,不過許多細節還有待在以后單獨的法律中決定。歐盟表示現在這項法律依靠所謂的“指令”執行,可由各國政府修改。草案將交易報告、記錄保存、利益沖突的管理、組織要求交由各國政府決定。 倫敦的金融中心曾游說反對最初的提案,現在對修訂草案的態度卻很積極。英國銀行協會(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的執行董事邁克爾.麥基(Michael McKee)稱,這不是那種非常僵化的規定,如果政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有不同意見。 德國銀行協會(German Bank Association)將修改后的草案稱為“積極的進展”。 歐洲兩大證交所Euronext NV和Deutsche Borse AG的發言人則表示,需要更多時間仔細研究該法案。 (龔山美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