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做市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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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0:18 世華財訊 | |||||||||
[世華財訊]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人民幣與外幣交易時,承擔向市場會員持續提供買、賣價格義務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 據新華網11月24日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宣布,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將推出做市商制度,并于明年初在銀行間市場推出即期詢價交易方式。
據介紹,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是指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核準,在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人民幣與外幣交易時,承擔向市場會員持續提供買、賣價格義務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 外匯局對做市商的基本條件、權利義務和對做市商交易的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外匯指定銀行均可持規定的申請材料,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做市商資格,經核準后,履行做市義務,并接受定期評估。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說,從國際主要外匯市場情況看,做市商在提供外匯市場的流動性、提高市場交易效率、轉移和分擔風險,促進市場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這位負責人說,2005年,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在歐元和港幣交易中進行了做市商制度的試點。現在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是進一步發展銀行間外匯市場,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配套舉措,有利于活躍外匯市場交易,提高外匯市場流動性,增強中央銀行調控的靈活性,進一步提高人民幣匯率形成的市場化程度,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為進一步深化外匯市場建設,降低外匯交易清算風險,為外匯市場主體提供多種可選擇的交易模式,外匯局還決定從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即期詢價交易。 銀行間市場交易主體可在原有集中授信、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基礎上,自主選擇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詢價交易方式,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匯價浮動幅度,在銀行間外匯市場詢價交易系統上進行雙邊詢價外匯交易。 (賈寶紅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