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華財訊]中國證監會29日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標志著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專家指出,此舉是打破中國股市發展困境的重要嘗試,但即便股權分置問題得到解決也并不代表市場所有根本問題的解決,當前還需要在金融產品創新、交易制度、發行制度等方面進行深入改革。
新華網4月29日消息,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中國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由于
歷史原因,中國股市中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等“股權分置”存在的弊端,嚴重影響著股市的發展。
作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一種嘗試,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國有股減持”。該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國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此次嘗試由于以犧牲流通股股東利益為前提而遭到了市場的拒絕。僅4個月后,即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就宣布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并表示將公開征集國有股減持方案、研究制訂具體操作辦法,穩步推進這項工作。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并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國有股減持政策正式“叫停”。
解決股市沉疴需要“大智慧”。2004年2月初,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國九條”),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確定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目標和指導原則。
2005年4月12日,中國證監會負責人就股市八大敏感問題接受記者采訪時首次公開表態,根據“國九條”的總體要求,“解決股權分置已具備啟動試點的條件”。證監會稱,股權分置問題的產生,主要源于“早期對股份制的認識不統一,對證券市場的功能和定位的認識不統一,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還處在早期階段”。股權分置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影響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也不利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已經成為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需要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
4月13日,滬深股市受此利好刺激強勁反彈,滬深300指數以1000.90點報收,漲幅2.27%;上證綜指、深成指數則報收于1248.20點和3371.49點,分別漲2.35%和1.8%。
4月29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標志著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但是也有專家指出,解決“股權分置”這個股市頭號難題,能積極推動資本市場的改革。但這一問題的解決并不代表市場所有根本問題的解決。當前資本市場還要在金融產品創新、交易制度、發行制度等方面深入進行改革。
(袁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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