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華財訊]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司司長鄒林15日表示,我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穩步推進資本項目開放,43個資本交易項目中已有11項實現完全可兌換,嚴格管制的僅為6項。
據上海證券報3月16日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司司長鄒林在3月15日北京舉行的第二屆德國潘德布雷夫抵押債券介紹會上表示,2004年進行的再一次評估顯示,到2004年底,按照IMF分類的43個資本交易項目中,已經實現完全可兌換有11項,較少限制的有11項,較多限制的
有15項,嚴格管制的有6項。這就意味著相當多的項目已經較少限制,實現了可兌換。
鄒林認為,以前我國在資本項目可以兌換的問題上,總體上遵循先流入后流出,先長期后短期的順序來考慮開放原則。2001年加入WTO以后,為順應全球化挑戰,根據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客觀需要,我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穩步推進資本項目開放,涉及到證券投資、直接投資、其他投資和資本轉移等資本與金融相關的四個領域。這其中包括改革境外投資的管理,鼓勵中國企業走出去;建立了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積極研究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同時在QDII制度實施以前,先行開放了社保基金和保險基金的對外證券投資;在2004年統一了中外資銀行在外債和國內外幣貸款方面的管理政策。
鄒林指出,隨著國際收支的持續順差,如何進一步使資金達到雙向流動,最終達到收支平衡,是今后面臨的一個重要任務。他還指出,國家2004年下半年也開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允許國內的企業保留更多的外匯資金,企業對此是歡迎的,但同時也提出一些相關的要求。因此,他建議國內的銀行應該把更多優質的安全的國際市場投資產品和工具帶給國內企業,使得企業在本外幣資金的選擇方面有更加理性和平衡的選擇。
(李建豐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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