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簡介(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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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0日 20:06 新浪財經 | ||||||||
另外,為了工作的需要,聯邦儲備委員會還雇傭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從事相關的事務。 聯邦儲備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通過三種主要的手段(公開市場操作,規定銀行準備金比率,批準各聯邦儲備銀行
2、監督,指導各個聯邦儲備銀行的活動。 3、監管美國本土的銀行,以及成員銀行在海外的活動和外國銀行在美國的活動。 4、批準各聯邦儲備銀行的預算及開支。 5、任命每個聯邦儲備銀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準各個聯邦儲備銀行董事會提名的儲備銀行行長人選。 7、行使作為國家支付系統的權利。 8、負責保護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的實施。 9、依照《漢弗萊。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規定,每年 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國會提交經濟與貨幣政策執行情況的報告(類似于半年報)。 10、通過各種出版物向公眾公布聯邦儲備系統及國家經濟運行狀況的詳細的統計資料,如通過每月一期的聯邦儲備系統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國會提交上一年的年度報告(需接受公眾性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及預算報告(需接受美國審計總局的審計)。 12、另外,委員會主席還需定時與美國總統及財政部長召開相關的會議并及時匯報有關情況,并在國際事務中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二、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s) 根據《聯邦儲備法》的規定,美國一共分為十二個儲備區,每個區設一個聯邦儲備銀行(另下轄25個分行)。分行的劃分見下圖一。 每個聯邦儲備銀行都有一個由九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他(她)們被分為A、B、C三組,每組三名,代表著不同的利益群體。A組代表的是聯邦儲備系統中作為會員的商業銀行集團,B組和C組則代表公眾集團。 A組和B組的董事從該儲備區會員銀行進行選舉產生,C組董事由聯邦儲備委員會任命,董事會的董事長由聯邦儲備委員會來任命一位C組中的董事擔任。 另外,B組和C組中的董事不能在會員銀行中擔任其它的職務,而C組董事更是連會員銀行的任何股份都不準持有。 聯邦儲備銀行的行長和第一副行長由董事會董事提名,經聯邦儲備委員會批準后方可 上任。 而聯邦儲備銀行分行的董事會則由5至7至董事組成,其中多數由上級的聯邦儲備銀行任命,剩下的少數則由聯邦儲備委員會任命。 聯邦儲備銀行及其分行的董事會有責任收集全國各地經濟運行狀況的信息,并及時、詳細的向聯邦儲備委員會及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報告,以便它們能更好的做出實施相應的貨幣政策的決定。 這些信息通過儲備銀行進行整理后,還以一個特別報告的形式(非正式的叫法為“棕皮書”,Beige Book)向公眾進行發布,時間通常是在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召開例行會議前兩周左右。 此外,董事會還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每隔兩周向聯邦儲備委員會提出一個適合該儲備銀行的貼現率,當然,這得經過后者批準方能生效。 每年,除了要接受聯邦儲備委員會的審計以外,聯邦儲備銀行還要接受美國審計總局(The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的審計(與外國中央銀行的交易及公開市場操作等少數幾個領域除外)。 并且,為加強自我監督的力度,每個聯邦儲備銀行都有一名專門向董事會負責的內部審計師。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