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華財訊]美國證監會9日投票通過一項新的交易所管理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交易所透明度。
綜合外電11月10日報道,為進一步增加交易所透明度,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ExchangeCommission,SEC)9日就一項規定進行投票,該規定要求如那斯達克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等交易所向代理人提供更多交易所信息。
該項由美國證監會起草并經公開評論通過的規定包括,在那斯達克、美國證券交易所和費城證券交易所等交易所中設立獨立董事會,同時將其市場操作與其他業務分離。
該項規定的目的還包括,要求10家自律組織(self-regulatoryorganizations,SROs)的前五名管理者公開其薪資。
美國證監會五位委員一致投票通過該措施。
美國證監會此舉可以避免類似03年紐約證券交易所主席格拉索(Richard Grasso)免職等事件的發生。
格拉索高達1.87億美元的薪資收入在投資界引起混亂,有人質疑格拉索是否利用職位之便令董事會成員同意其高額收入。
紐約證券交易所目前將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責任分離,除首席執行官外的所有董事會成員獨立于交易所,也就是說董事會中沒有受任何該交易所監管的公司的成員。
但9日的規定并非僅對紐約證券交易所有效,美國證券商人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SecuritiesDealers)、國際證券交易所(InternationalSecuritiesExchange)以及美國、波士頓和費城股票交易所等也需同樣遵守。但期貨交易所或市政證券規則委員會(MunicipalSecuritiesRulemaking Board)并不受該規定限制。
美國證監會9日同時暗示,他們希望進一步深入研究美國交易所結構,并投票決定向公眾發布一份所謂的原理說明,介紹交易所運營情況以及應該如何改進,以征詢公眾評論。
美國證監會官員8日告訴記者,對交易所的評論是開放的,并打算鼓勵有關交易所運作的長期討論。該官員同時表示,9日證監會提請的討論規定能夠有效加強交易所的透明度。
9日同時討論的還包括交易所個人股權和投票權不超過20%的規定,以及要求交易所向證監會提交關于受管制業務的季度和年度報告的規定。
(李軍峰 實習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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