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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局: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做市商制度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7:25 中國證券報

  記者 郭鳳琳 北京報道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宣布,決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其中包括美元。外匯局同時還決定從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起,在即期外匯交易中推出詢價交易方式。

  專家表示,美元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將改變人民銀行被動買入美元的局面,相應的
責任分散到各個做市商,人民幣匯率形成更加市場化。

  外匯局發布了《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暫行)》及《關于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即期詢價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兩項規定。從《指引》發布之日起,凡符合條件的外匯指定銀行均可持規定的申請材料,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做市商資格,經核準后,履行做市商義務,并接受定期評估。

  做市商應履行的義務包括:在銀行間即期競價和詢價外匯市場上,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連續提供人民幣對主要交易貨幣(含美元)的買、賣雙向價格;在銀行間即期競價和詢價外匯市場上,報價不得超過中國

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匯價的浮動幅度等。其權利則包括:適度擴大結售匯綜合頭寸區間,實行較靈活的頭寸管理;具有參與外匯市場新業務試點的優先權等。

  外匯局還決定從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起,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即期詢價交易,以降低外匯交易清算風險,為外匯市場主體提供多種可選擇的交易模式。銀行間市場交易主體可在原有集中授信、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基礎上,自主選擇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詢價交易方式。為方便競價系統收市后銀行及時平補頭寸,即期和遠期詢價交易時間同時延長至17∶30。(《指引》及《通知》全文見本報中證網www.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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