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
1 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現已由東陽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2 東陽市人民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組成清產核資組,負責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公司的資產清理、財務審計、債權債務登記等工作。
3 與涉案犯罪嫌疑人吳英及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有關的債權人(含自然人、單位、法人),于2007年2月11日下午2時起攜帶身份證明及有關的債權憑證到債權債務登記點進行債權債務登記,有關債權債務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依法處理。債權債務登記點地址為原交通局(建設路188號一2)。
4 廣大人民群眾必須配合公安機關案件查處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自覺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的違法犯罪行為,將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東陽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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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2006年12月28日,某財經媒體報道,吳英所有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指資金鏈緊張,工商銀行東陽市支行“正在對本色集團催要一筆約1000萬元的貸款”。
回應:曝光當天就還了! |
質疑:1月6日,本色集團又出“假匯票”風波,另一主角還是工商銀行東陽市支行,東陽工商銀行沒收了一張“假匯票”,面額高達4900萬元。
回應:“本色沒有受到損失,公安還沒有查清”。 |
質疑:“本色”原本每月10日發(fā)工資,1月份推遲了一周,這成了影射“本色”資金鏈緊張的一條絕佳理由。
回應:正在出差無人簽發(fā)工資。 |
質疑:“1個億的注冊資金,我沒有抽逃;這么大的固定資產投入要盤活,需要銀行的支持。而當地銀行不支持,說我有洗黑錢的嫌疑。”
回應:他們提供不出任何證據。 |
質疑:她并沒有明確回答,只是強調資金是沒問題的,她“沒有出國過,甚至沒去過香港;沒有走私,不是洗黑錢”。
回應:部分資金來自家族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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