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綠大地涉嫌欺詐上市留給市場的慘痛記憶還未淡去,剛上市不久的駱駝股份又被指存在“欺詐上市”的嫌疑。近日相關報道指出,駱駝股份在IPO發行期間因環境違法問題被環保部門勒令停產整治或限期整改,并在發行期以及上市后刻意隱瞞這一重大事項,涉嫌虛假陳述欺詐上市。上市不足一月,駱駝股份就陷入“涉嫌虛假陳述欺詐上市”的質疑聲中。6月23日,公司停牌核查相關事項,6月27日,公司發布公告進行澄清……【評論】
近日相關報道指出,駱駝股份在IPO發行期間因環境違法問題被環保部門勒令停產整治或限期整改,并在發行期以及上市后刻意隱瞞這一重大事項,涉嫌虛假陳述欺詐上市。
6月23日,公司停牌核查相關事項,今日,公司發布公告進行澄清。【詳細】
6月26日晚,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太平洋證券發布公告稱,未收到湖北省環保廳的上述文件,不存在刻意隱瞞!氨焕樟钔.a后卻成功上市無疑是證券市場的一大丑聞,在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的公告里依然是疑點重重,呼吁證監會徹查駱駝欺詐上市門,還投資者一個公道和真相!币晃煌顿Y者如此感慨!詳細】
查閱該公司招股書(預披露)發現,駱駝股份實際控制人劉國本昔日獲得集體產權時的成本僅為每股0.425元;更為蹊蹺的是,駱駝股份在打著法人治理的名義大肆清理內部職工股和部分自然人股之后大肆增資擴股,新增股東包括創投、自然人和外資等,甚至連幫助其引進戰略者的自然人都得以低價入股!詳細】
2008年至2010年的上市前三年,公司營業收入年復合增長率達43.08%,凈利潤年復合增長率達65.02%,扣除非常損益后的每股收益迅速增長,從2008年的每股0.24元猛增至2010年的0.78元。而這背后是,駱駝集團涉嫌財務造假,可能虛構了6個億以上收入。【詳細】
駱駝股份招股書披露,2007年12月該公司回購注銷的709.30萬股內部職工股和自然人股價格為每股4.92元,而2008年5月28日,由駱駝股份實際控制人劉國本、部分時任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出資設立的駱鈴投資增資駱駝股份時的價格則為每股4元。【詳細】
盡管早在一個多月前,駱駝股份已被勒令停產整治,但該公司卻從未如實披露,涉嫌欺詐上市,而且上市后也隱瞞了這一重大事項。4月13日,駱駝股份成功過會,5月12日駱駝股份被湖北省環保廳勒令停產整治,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以及6月1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都未對此重大事項公告或說明。
在3月份環保部門的重點檢查后,先是湖北省環保廳在5月12日開出“整頓罰單”,此時正是駱駝股份已經過會但等待發行的關鍵時期。在省環保廳5月12日下發整改通知后,谷城縣環保局直到6月16日才給駱駝股份“送上”那份“督辦通知”,這時的駱駝股份已經完成上市掛牌了。
4月13日,駱駝股份成功過會,5月12日駱駝股份被湖北省環保廳勒令停產整治,但駱駝股份在5月17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以及6月1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都未對此重大事項公告或說明,反而稱:公司生產線環保投入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生產工藝、環保設備和環保措施在業內處于領先水平。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法規要求進行生產,各項污染物排放均達到國家標準,并已通過湖北省環保廳上市專項核查。
被湖北省環保廳要求停產整治或限期整改的三家企業(駱駝股份、駱駝海峽、駱駝襄樊)的凈資產、2010年度凈利潤總額占駱駝股份合并報表后的99.38%、92.31%,根據證監會規定,該事項已經構成重大事項!詳細】
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發行申請核準后、股票發行結束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的,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均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此外,在公司上市后,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關機關調查,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等重大事項均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報告并公告!詳細】
輿論質疑的最多的不止是谷城縣環保局打的“時間差”,還包括駱駝股份的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中。在這兩份6月份發布的最重要的IPO文件中,絕口不提是否發生過環保方面的“劣跡”,也沒有任何與湖北省環保廳5月12日下發的整改通知相關的字句。而這正屬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所說的,“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而且法規規定,即使在上市后,“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關機關調查,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等重大事項,均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報告并公告。”因此,有駱駝股份的小股東呼吁證監會介入調查!詳細】
針對市場和媒體的廣泛質疑,駱駝股份公告稱,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間,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未收到任何環保部門關于要求公司停產整治的通知,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不存在因環保緣由而停產的情形。公司上市后,于6月16日收到谷城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落實縣政府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的督辦通知》(谷環函[2011]22號)。按照相關規定,公司履行了披露義務。【詳細】
面對疑點重重的公告,投資者呼吁中國證監會介入調查,給廣大投資者一個真相!氨焕樟钔.a后卻成功上市,駱駝股份股票發行無疑是證券市場的一大丑聞,在駱駝股份和保薦機構的公告里依然是疑點重重,呼吁證監會徹查‘駱駝欺詐上市門’,還投資者一個公道和真相。”一位投資者如此感慨!詳細】
申報稿顯示,石花鎮政府從轉讓標的中獎勵劉國本個人1,128,112股,每股凈資產為1.445元,1,128,112股折合為 1,630,121.84元。轉讓標的剩余法人股對應的經評估的剩余凈資產為16,853,569.49元,在此基礎上折價40.16%,最終確定按 6,768,676.00元一次性出讓給劉國本等36名自然人,即每股轉讓價格為0.425元。
駱駝股份招股書顯示,1994年6月28日,湖北駱駝蓄電池廠發起設立駱駝股份,該公司以經營性凈資產出資認購了1000萬股,其中963萬股由湖北駱駝蓄電池廠直接持有,其余37萬股分由湖北石花棉織廠、襄樊市建設實業總公司、谷城縣振興化工廠和自然人魏國文各持有16萬股、10萬股、10萬股和1萬股,另由內部職工以現金出資認購65萬股。
此后長達6年的時間內,駱駝股份股權結構均未有較大變化,只是將設立時存在的違規審批、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與批復不符以及自然人魏國文出資等違規行為進行了糾正。直到2000年,駱駝股份的股權才發生了根本變化,即石花鎮將其實際持有的駱駝股份全部轉讓給劉國本等36名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的在職中高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銷售骨干,轉讓股份共計1704萬股,占駱駝股份當時總股本的80%。
據駱駝股份招股書,石花鎮政府先從轉讓標的中獎勵劉國本個人112.8112萬股,每股凈資產為1.445元,112.8112萬股折合為163.01萬元。再扣減職工安置補償費614.40萬元后,轉讓標的剩余法人股對應的經評估的剩余凈資產為1685.36萬元。在評估值的基礎上再折價40.16%,石花鎮政府最終僅以676.87萬元的價格一次性將股權悉數出讓給劉國本等36名自然人……【詳細】
駱駝股份回購注銷的內部職工股涉及87位自然人,但最終只有12人成為駱鈴投資的股東,回購注銷的自然人股涉及17名自然人,最終只有4人得以成為駱鈴投資股東,而在股份被注銷后得以成為駱鈴投資股東的除實際控制人劉國本之外,最高的出資比例不過50萬元,占駱鈴投資股權比例僅1.85%。
2008年至2010年的上市前三年,公司營業收入年復合增長率達43.08%,凈利潤年復合增長率達65.02%,扣除非常損益后的每股收益迅速增長,從2008年的每股0.24元猛增至2010年的0.78元。業績增速堪稱“驚艷”,盈利能力同樣不凡。而這背后是,駱駝集團涉嫌財務造假,可能虛構了6個億以上收入。
招股書披露,2010年公司第一大供應商為豫光金鉛(600531),采購金額高達7.88億元,占當期原材料采購金額的比例達35.23%。豫光金鉛披露的2010年年報顯示,該公司前五大客戶中采購額最少的也達到4.31億元,而駱駝集團高達7.88億元的采購額,卻并沒有在這份名單上現身。為了與披露的產量相對應,駱駝集團至少“虛構”了至少3.5億元以上的金屬鉛采購。以金屬鉛在駱駝集團蓄電池成本中70%的占比和19…^的毛利率來算,2010 年虛構的營業收入至少在6億元以上。
要么豫光金鉛和風帆股份同時造假,要么駱駝集團的業績虛構。而作為早已上市的豫光金鉛和風帆股份而言,顯然缺少業績造假的動力……【詳細】
駱駝集團稱鉛酸蓄電池的生產成本中有70%以上是鉛及鉛合金。事實上,就鉛原料而言,風帆股份要比駱駝集團有優勢得多。與風帆股份自身擁有鉛礦不同,駱駝集團的原料鉛主要依靠外購,也就是說駱駝集團的原料成本應該比風帆高。但是根據上述財務數據,風帆的成本比駱駝的銷售價格還要高。【詳細】
結束語:對于一家污染行業的上市公司而言,其環保風險是投資者進行決策的重要因素,任何隱瞞或延遲披露都是不能被市場接受的。對于上市公司而言,需要尊重的不僅僅是發審委和環保廳,A股市場、所有股東都應一樣被尊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