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授權的基金和媒體公司在推廣材料中,可使用Lipper Leader數(shù)字標志,也可使用Lipper Leader勾號標志。理柏不收取使用費,也不要求事先核準。但要求使用者遵守本公司所訂明的標志使用指南,須在含有Lipper Leader評級標志的材料發(fā)布后15個工作日內(nèi),向理柏提供材料的復本。所有細則僅適用于平面印刷品或網(wǎng)絡內(nèi)容。請將復本電郵(傾向于PDF格式)至branding@lipper.reuter.com,或傳真至理柏市場部:+1-303-825-1270。
一旦基金的Lipper Leader地位或Lipper Leader評級有變,所有材料中使用的相應標志必須更新,至少每季或在下一次公開宣傳前予以調(diào)整。
基金無需逐一展現(xiàn)在Lipper Leader各個衡量范疇所獲評級或標志。相關披露聲明措辭在我們網(wǎng)站(www. lipperweb.com)上有具體說明,必須與Lipper Leader數(shù)字標志或勾號標志同頁顯示。在任何標準時間段,根據(jù)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標準計算所的總回報為負的美國基金,應在其廣告中披露SEC標準化業(yè)績。
對于那些省略標志,僅以文字表述理柏評級的基金而言,披露聲明要求是完全相同的。基金可以只強調(diào)依照總體時間框架所獲得的理柏評級,即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如適用)評級的等權平均結果。[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