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碩士挪用八十余萬公款炒期貨血本無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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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0日 10:48 新華網 | |||||||||
新華網貴陽8月30日電(記者何云江)貴州一公司經理涉嫌挪用公款81萬余元炒賣期貨,不料所有交易悉數虧空。貴陽中級法院日前一審開庭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明鏡現年40歲,碩士學位,原系中國包裝進出口貴州公司業務一部經理。1996年10月底,中國包裝進出口貴州公司與貴州晴隆魔芋開發公司簽訂一份購銷合同,約定包裝公司必須于當年11月10日前將50萬元匯入對方的指定帳戶。李明鏡隨后
此時,李明鏡正在籌集個人炒賣期貨資金。他向對方提出,先留下15萬元作為預付貨款訂金,自己將其余31萬元劃走。同年11月11日,李明鏡在期貨公司營業部開設個人資金帳戶,將匯票中的30萬元存入其中,供自己炒賣期貨。此后,被告人李明鏡還將廣東兩家企業付給包裝公司的30多萬元貨款,擅自轉入自己個人帳戶繼續炒賣期貨。 至1998年10月,李明鏡先后將公司81萬余元的公款挪用炒賣期貨,且全部虧空。1999年12月,李明鏡在發現公司有所察覺后潛逃。 被告人李明鏡在庭審中辨稱,他擔任公司業務一部經理后,由于經營不善出現虧損。在虛榮心的趨使下,為給人精明能干的印象,他決定以個人名義炒賣期貨,想獲利后補平公司虧空。 法院將擇期對此案進行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