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出臺《風險管理辦法》強制減倉實施新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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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大連商品交易所日前發出通知,宣布將自2004年7月26日起實施新修訂《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即關于強制減倉的有關規定。 這份通知宣布,2004年6月4日發布的新修訂《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自2004年7月26日起實施。原《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中關于強制減倉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此前,大商所曾發布關于實施新修訂的《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細則》等業
按照新規定,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客戶(或非經紀會員)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同一客戶持有雙向頭寸,則其凈持倉部分的平倉報單參與強制減倉計算,其余平倉報單與其對鎖持倉自動對沖。第二十條還明確了具體強制減倉方法,包括申報平倉數量的確定;客戶單位凈持倉盈虧的確定;凈持倉盈利客戶平倉范圍的確定;平倉數量的分配原則及方法;強制減倉的執行;強制減倉的價格;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恢復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該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按合約規定執行;減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會員及其客戶承擔。上海證券報記者許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