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行:貸款棉花企業不得進入期市投資期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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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9日 08:4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日前發布《關于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的棉花企業不得進入期貨市場的緊急通知》。 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防范信貸風險,確保政策性信貸資金的安全,農發行就在該行貸款的棉花企業能否進入期貨市場交易的問題發布緊急通知。
《通知》稱,根據國務院《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金融機構不得為期貨交易融資或者提供擔保。目前在農發行貸款的棉花企業大部分棉花庫存都是利用貸款形成,企業自有資金十分有限,企業內控機制還不健全,缺乏期貨專業知識人才;對參與棉花期貨套期保值的涉棉企業的風險管理和控制還缺乏保障措施。為此,在農發行貸款的棉花企業目前一律不得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 此外,中國證監會《國有涉棉企業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引》規定: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的棉花生產經營企業申請開展期貨業務,應當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鄭州商品交易所貫徹實施該《指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期貨經紀公司接納從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的棉花生產經營企業參與套期保值交易的,應與交易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進行信息溝通,及時通報貸款企業的交易、資金情況。因此,農發行要求各有關行按照上述規定盡快了解轄內是否有開戶棉花企業已進入期貨交易市場的情況,若有開戶棉花企業已進入期貨交易市場,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幫助這些企業盡快退出棉花期貨市場,確保信貸資金安全。 此外,農發行還要求各有關行認真觀察分析棉花期貨市場的運行情況,尤其要密切關注期貨價格、現貨價格的波動等情況,為加強棉花信貸管理、防范信貸風險提供參考依據。上海證券報記者許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