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燃料油期貨研討會在廣州舉行合約概貌初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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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9日 08:4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燃料油期貨合約概貌初現 昨日,由上海期貨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聯合主辦,深圳發展銀行廣州市分行協辦的中國燃料油期貨研討會在廣州結束。此次研討會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繼上海、北京之后在我國燃料油消費、進口最集中的地區舉辦的一次具有影響力的大型燃料油期貨宣傳推廣活動,來自華南地區的期貨經紀公司、眾多燃料油經營企業及投資者共計500多人參加了研
在中國燃料油期貨研討會上,上海期貨交易所有關人士透露了燃料油期貨的標準合約和交易交割規則,與其他期貨品種有別的是,燃料油期貨的最低交易保證金可能高達合約價值的8%。 上期所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燃料油期貨是中國石油期貨的起步和探索,在燃料油期貨基礎上,將開發一系列石油期貨。在燃料油期貨的起步階段,要堅持積極穩妥,謹慎小心,小步慢走的方針。他說,到目前為止,上期所燃料油期貨的內部準備工作已經完成,但是,感到市場各方還有一個提高的過程。 上期所石油期貨上市工作組組長褚?海表示,燃料油期貨推出的目標是為現貨企業服務,為此,現階段要加大培訓力度,對石油企業進行期貨知識培訓,宣傳期貨市場功能和風險控制,對期貨經紀公司則要加強分析師培訓,幫助其了解石油市場。他預計,燃料油期貨上市之后,會和銅、鋁品種一樣,充分發揮功能。長遠來看,今后燃料油現貨貿易的價格有望以上期所價格為基準進行升貼水。 上期所石油期貨上市工作組李輝介紹了燃料油期貨標準合約和交易交割規則的一些具體內容。燃料油期貨標準合約(征求意見稿)的交易單位為10噸/手,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漲跌5%,合約交割月份為1-12月(春節月份除外),最后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交割日期為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五個工作日,交割品級為180CST燃料油或質量優于該標準的其他燃料油,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交易手續費不高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準備金),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交易代碼為FU。 根據風險管理制度,燃料油期貨合約持倉量變化時的交易保證金收取標準為:某一月份合約持倉總量小于等于100萬手時為8%;持倉總量100萬手以上,小于等于150萬手時為10%;持倉總量150萬手以上,小于等于200萬手時為12%;持倉總量200萬手以上時為15%。當出現連續漲跌停板情況(單邊市)時,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比例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第二個交易日漲跌停板為7%;第二個交易日如繼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交易保證金比例為1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第三個交易日漲跌停板為10%;第三個交易日如繼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交易保證金比例為20%,收取比例已高于2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對部分或全部會員暫停出金,第四個交易日暫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實施兩種措施中的一種。 此外,據介紹,燃料油期貨的交割,具有以下特點:交割對象是液體、危險品;操作的專業性要求很高,管理方面更加嚴格;倉單與貨物無法一一對應。燃料油期貨的標準交割方式為倉單交割,但是,過駁交割可以通過期貨轉現貨的方式進行。至于交割單位,為100噸以上,且為100噸的整數倍。 不過,燃料油期貨合約及規則的最終內容,將以上期所正式頒布內容為準。上海證券報 記者 許峻 沈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