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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學良:中國能不能辦出世界一流大學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2日 18:28 21世紀經濟報道

  龍希成  

  人類有史以來,雖然也有文明燦爛的爭輝,但國家間的競爭主要表現為軍事和經濟實力的較量。自20世紀末進入知識經濟時代以來,國家間的競爭已主要表現為對人才資源的競爭,大學爭創一流的競爭,核心則是大學制度的競爭。

  自我國提出“科教興國”以來,各地大學合并的浪潮風起云涌,政府也加大對大學,特別是對少數幾所重點大學財政支持的力度。

  怎樣認識現代大學的功能和我國大學制度的現狀?是什么人、什么標準在主導今天中國大學的走向?我們有哪些制度是亟待建立的?如果不建立的話將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

  帶著這些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龍希成專程采訪了丁學良。

  丁學良,曾就讀于兩所中國大學、兩所美國大學,1992年獲哈佛大學博士后,先后在哈佛本科生院、國立澳大利亞大學亞太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學任教。2000~2001年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浙江大學三次作“何謂世界一流大學”的報告。

  錢不是根本問題

  《21世紀》:丁先生,有人說“一流大學”這個話題已經成為您的“專利”,因為您去年在北京等地所作關于“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學”的演講,國內轉載的報刊媒體不下400家。現在各地都在搞大學合并,政府對少數重點的大學的財政撥款大幅增加,人們對中國出現一流大學的希望殷殷。請問您怎么看待這一切?

  丁學良:我的看法是,給定中國政府、社會今天資源的不平衡狀況,我們面對的問題是:怎樣在既定的現實條件下,盡可能使中國的大學,尤其是少數幾所頂尖的大學,縮短和世界一流大學之間的距離?   

  客觀地講,現在是“趕”的問題,要跟人家平起平坐還早著呢。教育上“大躍進”是不可能的!

  辦大學同辦企業有類似之處,但辦大學比辦企業更難,牽涉的問題更多。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企業尚難與世界500強競爭,我們怎么能夠指望在更短的時間內,中國的大學跟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學并駕齊驅?這不現實!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要討論:在目前條件下,怎么樣能夠讓有限的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和更有效的利用,以便使得中國最主要的大學,在和世界一流大學縮短距離的進程中速度更快一點?

  我要特別強調,現在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在大學里,或是在媒體上,很多人都有一個觀念,就是中國的大學辦得不好,主要原因是錢不夠。因此,要想把中國的大學辦好,就要有錢。

  這個說法同以前辦國有企業的說法如出一轍。以前國有企業辦得不好,列出的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要資金,所以你銀行要給我貸款,你政府要給我優惠等等。這個思路,如果我們從來沒有經過實踐檢驗的話,絕大多數人都會認同。但是,20多年改革開放過去了,許多人,尤其是那些有機會經常在國際上做比較研究的人,就懷疑這個說法是不是中肯?有沒有潛在的誤導的成分?

  整體來說,中國政府對教育資金的撥款是遠遠不夠的;但是,我們要看到,這幾年來政府也還是對少數幾所頂尖的大學給予了特別的財政支持。

  此外,在少數幾所大學中,有相當一部分的學院、系或者專業,已經非常會在中國的社會里找資源,而不只是向政府要錢了,比如工商界的捐款、海內外民間人士的贊助等等形式。對于這些大學、學院、系或者專業,他們辦得不好,根本原因就不是缺錢的問題,而是缺合理的制度。

  當然,隨著資源的大量增加,這些大學也不是一點成績都沒做出來,也做出了一些成績。

  但是,相對于他們所獲得的這么巨大的資源,他們所取得的成績遠遠不夠!而且在這個過程中還產生了許多問題,包括假冒偽劣在內的廣義的學術腐敗,包括對資源的利用不當或浪費。這些問題可能引發下一輪中國高教改革出現大量新的問題。這就像國企改革,如果沒有一個比較公正的制度環境的話,你即使給了很多的資源,也不能把企業辦好;同理,也不能把大學有效地改進。甚至錢給得越多,浪費越大。

  為什么這么講?我們看近代史上中國高教界出人才最集中的兩個時期。自中國引入西方現代大學制度100多年以來,一個是“五四”前后,出了很多人才,可以說是群星燦爛,而這些人才都不是一個派別的,而是方方面面的。第二個出人才最集中的時期恰恰是中國最窮的那段時間,也就是西南聯合大學時期,那時候是抗戰。最早拿著中國國籍獲諾貝爾獎的兩個人,李政道、楊振寧就是那兒出來的。其實那是整整一代人才,尤其是做自然科學的研究,優秀者很多。

  而這兩個時期,中國高教界整體的資源狀況,我不認為比現在更好。為什么在資源相對不充裕的情況下,出了那么多人才?如果今天那幾所受到優待的大學,總是從純粹經濟資源的角度看問題,說大學辦不好,根本原因是錢不夠的話,我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誤導。

  什么是一流大學的體制

  大學的自主性

  《21世紀》:您說內地大學沒有一個合理的制度,請問一流大學究竟應該是什么樣的制度?

  丁學良:大學本身作為一個制度(institution),有幾個核心的部分。首先,大學應該是一個獨立的法人,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擔獨立的法律責任,不管它是私立大學還是公立大學,或是公私共建的大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顯然,建立這樣的獨立機構之前,中國必須有相應的法律;這就像沒有銀行法就不可能有現代銀行制度,沒有公司法就不可能有現代公司制度一樣,如果沒有“大學法”或相關的法律,就不可能有現代大學制度。

  一個社會有了這樣的大法律環境后,創辦大學的第一步,得有這所大學自己的“憲章”。這憲章就是這所大學的基本法,是不能隨便改動的;小改動都要通過嚴謹的程序。

  憲章的制定不需要白手起家,它首先參照了本國相關的法律架構,也參考了以前好的著名大學的憲章,同時也應該參考本大學目標所瞄準的國際上那幾所最好的大學的憲章。

  比如,在英國習慣法條件下,公立大學創辦有兩個基本文件。一個叫The University Ordinance,可譯作“大學條例”,它是經由立法機構審定通過的該大學的“憲章”,規定本大學的目標,大學作為一個法人的各項權利,管理機構的設置,最高行政職位的構成等等。

  第二個文件叫StatutesofTheUniversity,可譯作“大學章程”,它是在第一個文件下的具體化細則,規定在各級機構內各個委員會的設置、權利與功能、學位的設置等等。

  第二步,從組織架構看,大學必須要有校董會。政府辦的公立大學也要有校董會,其成員有的來自政府或立法機構,但更多的來自社會賢達,還有一部分是本大學的最主要的學術負責人。他們是本社會具有很高威望的公眾人物,或是取得了很高專業成就的人。

  校董會并不參與大學的實際運作細節,但每年都要開多次正式的會議,對大學的方向和重要舉措進行監督、指導和規劃。校董會不是政府某一部門的附屬,而是由具備社會公信力和學術界高等職位的人士組成的該大學的監領機構,具有法律保障的獨立自主權限。   

  大學的學術自由和學術自主由法定的憲章保障。

  西方大學體制中有一樣基本的東西,就是大學的自主性。就像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企業沒有自主性就不成其為現代企業、就不能持續發展一樣,大學沒有自主性就不可能成為現代型大學,就會缺乏生命力。這一點大學與企業是共通的。

  20多年來的中國經濟改革,使人們達成共識:企業必須要有自主權;當中國的企業還是“衙門”或“衙門”附屬品的時候,中國的經濟沒有希望。我們同樣可以說,如果中國的大學仍然是“衙門”或“衙門”附屬品的話,中國的大學沒有希望。

  教員聘用的程序與規則

  丁學良:在校董會下面,大學設置自己的行政架構。

  要保證大學運作的相對獨立性和嚴格的學術標準,最重要的是,在聘請教員和對教員的學術成就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鑒的時候,依據什么樣的程序和規則?中國內地要想辦出幾所在國際上受尊重的、在科研和教學上有可持續發展后勁的大學,最重要的是看這幾所大學,有沒有一套相對透明的、公正合理的、嚴格的聘請教員、對教員學術水平進行評鑒的規則?

  《21世紀》:“公正合理”各人有各人的價值標準,不好談;“透明”、“嚴格”,從普通教師的錄用到大學教職的評定,內地似乎不缺乏這些標準。問題是如何理解標準的“素質”?

  丁學良:大學的運作,要相對獨立于政府機構,也要相對獨立于工商財界,即便大學的資源主要來自政府或財界。因此在大學憲章中,必須有嚴格的條款,規定大學運作的規則與程序,必須強調學術標準主導而不是其他標準主導。

  你說內地的大學現在就有嚴格的招聘和評鑒教員的標準,我看不到這樣的普遍實例。

  舉例來說,像香港科大若要聘一個全職的教員———不管等級如何,從最起步的助理教授開始,都一樣。第一,為了保證招聘過程的公正、透明和富有競爭性,招聘的廣告須由“招聘委員會”開會討論,逐字逐條定出對應聘教員的學術要求,是資淺還是資深的?研究方向是什么?等等。因為這牽涉到你把門朝誰開?開多大?而且要講清楚本校對應聘教員的期待是什么。

  第二,該招聘廣告須用英文、中文同時刊登,要列出刊登廣告的報刊必須有地方性的和全球性的。我很想知道,內地有哪一所大學招聘教員的過程是堅持這么做的?

  這么做的重要性在于,盡少地使招聘新教員的過程受到既得利益的干擾,盡可能地把招納人才的大門開得既透明又廣闊。像香港科大招聘教員,中文的廣告須在香港最重要的兩家報刊登出,而且規定至少要登幾次。這些技術上的規定十分重要。我不認為內地的任何大學,招聘任何地位的教員的時候,堅持這么做。

  中文以外,更重要的是英文,因為香港科大的工作語言是英文。所以一份招聘廣告至少要登在本香港的英文報紙上,登在北美或歐洲的兩到三家對學術界影響大的報刊上,而且還要登在互聯網上。

  這幾年來中國內地有幾所大學花了很多的錢,宣傳得那么熱鬧,要招聘什么樣什么樣的人。我們不知道他們是怎樣招聘這些教員的?不知道他們的廣告登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招聘的標準是啥?根據什么標準取舍?

  我們這些人難道不是內地大學招聘的對象嗎?

  我們這些人難道沒有資格進入競爭嗎?如果連我們這些國內出去的專業學者都不在招聘對象之內的話,那你招聘誰呢?國內幾所大學已經聘請到的那些人,其中就包括了幾位在學術水準和資歷上欺騙公眾的人,基本原因就在于他們招聘的過程不透明、不公正,程序不合理。

  如果招聘過程是透明、公正、合理的話,就可以把欺騙的情況大大限制。

  比如我到一所大學講學,聽說有海外歸來者把自己的學位說成Post Master。國外的確有Post Doctor(博士后),但絕對沒有Post Master這一說。所以如果招聘程序是公開的話,很容易查出這樣的偽證,查出來他就要負法律責任。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廣闊的國家,有著巨大的信息不對稱,有很多人在國外留學,其中有不少人在外國混日子,混真假不明的文憑。如果沒有一系列的相關制度作保證,那你怎么去舍假取真呢?

  現在內地很多大學的教員在抱怨,說自己沒有到國外拿過學位,而那些不管在國外什么地方喝了點洋墨水的人,似乎一回國就天然地比土博士們高級。我非常同情這種批評和抱怨。怎么樣才能減少這種情況呢?這就要把招聘的程序和標準制定和實施得透明、公正和合理。“黑箱作業”一定會導致假冒偽劣盛行。   

  現在中國少數幾所大學已經有了那么多的錢,請問用這些錢聘請的教員中間,有多少人經過公開、公正的競爭遴選?如果大學聘用教員的程序和標準不合理的話,一切問題都會產生,因為一所目標一流的大學,可以在其他方面二流三流,但它的教員隊伍必須是一流的,它對整個大學的品質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教員評鑒與外部評審制度

  丁學良:招聘教員是第一步。招來之后,香港科大還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教員學術成就的評鑒。定期指每三年對較資淺的教員評鑒,看他在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什么文章,教學質量怎么樣等等;不定期包括有人申請晉升或終身教職時對他的評鑒。如果大學不對教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評鑒的話,就會養了懶人、混混兒。

  在內地的大學里,包括那些資源很豐富的院系里,教員做了多少有水平的研究?外界同行不甚明了。這就是說,雖然沒有錢很難辦成一所好大學;但有了錢,沒有一個好制度,照樣辦不成好大學。這跟辦國企一樣,因為體制不好,很多有錢的國企后來都破產了,爛掉了。

  《21世紀》:但我相信內地的大學一定也有學術資格的評鑒程序,問題在于評鑒的標準和程序究竟是怎么制定和操作的。

  丁學良:香港科大評鑒教員的學術資格也不是本校說了就算數。國際上著名的院校,像哈佛大學都有標準的做法,就是看重外部評審。香港科大把外部評審的分量放在不少于50%,有時大大超過50%。

  等到教員在本大學里工作了幾年以后,要從合同制轉成“終身教職”。這在美國的大學里是最重要的一關。通過這一關以后,除非你在法律上犯了嚴重過失,或者經常不履行你的教學職責,否則拿你沒辦法。過這一關非常不容易,要看你過去那些年里的研究成果和教學表現,在國際上、全國和本校里,相對而言做的成就大小。

  程序上最重要的是讓你選擇幾篇自己認為是最好的論文(或專著),包括還沒有發表的,代表你研究方面最好的成果。

  這些論文送給外部評審人去評審。外部評審人不是找一兩位,香港科大一般都是找7人,甚至9人,都是國際上的資深學者,但不告訴你他們是誰,匿名“審”你。

  香港科大選擇外部評審人時有“六不準”:外部評審人不可以是你原來學位論文的指導教授們;不可以是與你共同發表過論文、論著的人;不可以是與你共同主持一個研究項目的人;不可以是你過去單位的同事;不可以是你現在單位的同事;當然不可以是你的親屬。

  有了這“六不準”,當然不能100%地保證不出問題,但它會大大降低我們所謂的“貓膩”成分。我很想知道,內地有哪一所大學、哪一個院系在采納這樣的程序?

  當然這個程序的成本很高,也不是說這個程序以后不需要改進了。程序永遠需要改進,沒有任何制度是沒有毛病的。但在我看來,這個程序本身比現在內地任何大學所適用的程序,都要更透明、公正、合理、嚴格得多。

  如果中國內地有三五所大學試一試這個辦法,我相信,憑著他們現有的經濟資源,他們趕上世界一流大學的步伐就會快得多、穩得多,我們中國的大學的未來就會更加有希望!這是我在作有關“如何創辦一流大學”報告中多次強調的,也是我作為一個中國知識分子特別期待的。

  學術腐敗的根源

  《21世紀》:為什么內地有些大學有那么好的資源卻改進緩慢呢?

  丁學良:現在掌握著內地大學資源的人,有兩類值得注意。一類是對學術沒有興趣的人,大學對他們來說不過是個當官、逐利的“名利場”,他們當然不會考慮提升學術標準。這類人占的比例越大,改革就越難。第二類人是有希望的,他們相對地對國外情況比較了解,在國外進修過、甚至拿過學位。但他們絕大多數都沒有在國外研究型大學里做過較長期的教學研究工作,他們在國外當學生的經驗,對大學的管理和運作還相距甚遠,對像聘請教員這樣的核心環節不甚了了。  

  除此以外,就是既得利益太強。因為只要公開、公正、合理競爭的制度運作起來,就大大限制了某些手中握有實權的人,他們的利益就會受到威脅。

  學者并非圣人,他們在分析國企毛病的時候,可能會很透徹。可一旦他們自己成為某個大學或院系的頭頭,往往就會把分析國企毛病時所表現出的那種尖銳和透徹,打80%的折扣。這就是利益牽制頭腦。這是政治經濟學的普遍規律。

  《21世紀》:也許這項制度太缺乏靈活性了吧?我們知道大歷史學家陳寅恪在國外游學20多年,只求學問,不取文憑;錢鍾書甚至連碩士學位也沒有。

  另據張五常介紹,經濟學芝加哥學派的領軍人物之一A.Director(系M.Friedman的妻兄)學歷不過本科,著述不過10多頁紙。按照您主張的那套招聘和評鑒教員的制度,這些人恐怕到好大學當教員的希望為零。

  丁學良:首先我要強調,任何一項制度的制定,目的不是考慮個案,而是考慮通例。尤其是在規模比較大的社會,通例對社會發展的影響遠遠大于個案。在任何社會,如果沒有管通例的制度存在的話,會出現什么樣可怕的后果呢?   

  舉例來說,“文革”前毛澤東對中國教育制度有過嚴厲的批評。如果從純學術的觀點看,他的批評有很多合理的東西。比如用僵化的考試辦法“一考”定學生終身,分數壓死人,學生沒有時間讀課外讀物,等等。針對這些問題,當時中國想出一個辦法,就是在“文革”中廢除一切考試,包括廢除大學入學考試,代之以所謂的工農兵推薦的辦法。

  如果中國從來沒有實踐過這種辦法的話,純從紙面文字上看,我想200年后的人們一定會覺得,“文革”時的推薦辦法肯定為那些天才青年學子們開辟了自由廣闊的天地。

  但是,實際的經驗卻是,那時中國所有的大學入學都在開后門、拉關系、賄賂、搞特權。結果大學非但沒有為那些少數的天才敞開大門,甚至連高中的教育水平都保持不了。

  這說明,在一個社會里面,如果沒有對90%以上的人適用的普適性的制度管理的話,其后果也一定保護不了少數的天才。一個出不了數量眾多的人才的環境,必然不利于少數天才的出人頭地。

  第二點,我們要針對當今中國的具體現實說話。從照辦蘇聯模式起,中國內地的大學已經同世界一流大學落了那么遠的距離。現在全國上下,包括政府和民間都急切希望辦好大學,特別是縮短中國幾所頂尖大學和世界一流大學之間的距離。

  可是,由于內地大學教員的招聘和晉升的評鑒制度漏洞百出,太不嚴格,太不透明,太不公正,造成很多教員和大學生怨聲載道;造成很多教員濫竽充數,很多教員多年來重復講義,從來沒有新的內容補充進去;造成很多所謂的研究論文是通過搞關系、送錢、開后門等腐敗性的辦法發表的(甚至剽竊);也造成了中國社會假文憑的泛濫,并且由于學術資歷的不可靠,造成學術騙子的春風得意、四處橫行。

  基于這樣的現實,我覺得今天的中國社會恰恰是亟需一部比較公正的、透明的、合理的而且是對于90%以上的人普適的大學制度。當前首先應該解決這些普遍性的問題,以提升整個大學教育的素質。

  現代大學是三大源泉

  新觀念的源泉,新知識的源泉,新人才的源泉

  《21世紀》:請問,現代大學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系是怎樣的?

  丁學良:大學作為一項制度,同廣義的現代工業文明有著血緣上的聯系。

  它把工業化之前的眾多僅具初級狀態的要素結合在一起,找到了把它們結合起來的好方式,這樣才促進知識和技術的應用。這是巨大的進步。大學起到一個“觸媒體”的作用;其他要素都差不多了,但如果沒有經過大學的“發酵”作用,其他的連鎖反應就不可能發生。所以,沒有西方現代的大學,現代的工業文明是不可能的。   

  在現代工業文明里,大學是三個東西的源泉:新觀念的源泉,新知識的源泉,新型專業人才的源泉。現在的社會科技化程度越來越高,大學在這三個方面發揮的作用也就越來越大。

  工業化起步之初,那些對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技術和組織生產的方法,大部分來自生產者、實踐者的工作過程,是基于直接經驗的。待到工業化達到中等程度之時,這些技術和方法的源泉,越來越出自 大學的研究和實驗室,先有觀念的產生,然后系統化成知識,再應用于實踐。進入20世紀后期,以前那些純粹靠親手“做”才能訓練出的專業人才,越來越是大學系統培養的對象。大學辦專業性的學院、專門的培訓大綱和課程越來越多。

  比如現在社會上“電子商務培訓班”熱鬧非凡,這是最近幾年出現的事情。新型的人才,倒不一定很年輕,他可能在別的領域做了10多年了;社會天天在變,自己天天要學。學會了新專業,就變成了新人才。   

  再比如,隨著西方老年社會的到來,醫學越來越變成社會醫學,因為很多問題不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它牽涉到怎樣對待老人,呵護心理上、感情上的人際關系,等等,成為一項社會醫學綜合工程。相應地,現在西方很多公共醫學院的相關課程,正在興起。

  中國以后老年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將會造成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像照顧老人這種事情以前是跟大學毫無關系的,父母老了,照顧他們當然是子女的事,跟社會何干?以后這些都變成由大學訓練專業人員來解決的事情。

  近年來有很多報道說,中國的大學里學生很多逃課、考試舞弊,這當然牽涉到學風問題。但在我看來,更深層的原因不能歸于學生個人的道德品質,而要歸于大學里的教研水平和課程的設置。因為大學的培訓項目本身跟中國社會的現實需要脫節太遠,學生不學并不覺得是能力上的損失,他只想得到文憑。   

  《21世紀》:現在社會需要的那些知識的訓練,反而改由社會上的“培訓班”來承擔,收費昂貴。

  丁學良:這個功能恰恰應是今天中國的大學來承擔的,現在給顛倒了,這就導致收費的混亂,信譽的混亂,也導致中國文憑的不值錢、教育權威的喪失。這都可以追溯到中國的大學沒有成為新觀念、新知識和新專業人才的源泉這一基本原因。   

  國際上一流的大學是新觀念的來源,這包括了新的道德觀念在內。它們影響著社會的風氣和走向,教化社會。

  不是所有的大學都能起到這樣的功能,但一個國家要有少數幾所大學起到這樣的功能;尤其是像中國這樣的大國、古國,一定要有少數幾所大學起到這樣的功能,否則很可悲。如果沒有這樣偉大的大學,文化和觀念創新的源泉就沒有了。大學是孕育著文明的新因子的主要源泉啊!

  大學的英文是University,它跟宇宙(Universe)是同一個字根。試想,如果宇宙中只有一種物質形態,不就完結了嗎?群星燦爛、變幻無窮才能稱之為宇宙。而大學就應該是觀念的宇宙、知識的宇宙、人才的宇宙。

  民辦大學的前景

  《21世紀》:現在國內民辦大學的素質良莠不齊、聲譽甚差。對此,你有什么評價?

  丁學良:西方國家辦大學有兩種基本的方式,一種是美國式的,一種是歐洲式的。在歐洲,最好的大學都是國立或公立大學,而在美國,最好的大學絕大多數是私立大學。

  中國要辦好大學,應該多學美國辦學的方式。私立大學要想辦好的話,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制。這里牽涉到資源怎么來、怎么保障、怎么運作,而且全國要建立很嚴格的對大學資格的審查委員會。這類審查應該有政府的參與,但絕對不能成為政府的附屬部門。它應該是一個具有公信力的、著重專業資格和水平的審查機構。   

  美國審查高等院校資格的委員會,主要由教育界的資深人士、教授、管理人員組成,也有少數的政府代表和法律代表,但不是政府的附屬機構,因為審查一個學校有沒有資格辦學,頒發的學位應不應該承認,是一個專業標準。

  這些制度必須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建立起來,中國的民辦大學才能獲得穩定健康的發展。

  在中國的國情之下,我們要成立一個教育機構資格評鑒委員會,政府的代表可以多一些,但絕對不能辦成政府的附屬機構,否則會導致類似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中出現的那一系列問題。   給定中國的國情,政府絕不能把大學完全包下來,而且政府也沒有那么多的資源。一定要發展出一個法治之下相對自主的、專業化的評鑒系統,沒有這個,專業標準沒有辦法控制。

  比如,政府的一個衛生廳長,怎么知道一個醫學院辦得怎么樣?這必須由醫學教育界的專業人士才能鑒定。

  同樣,教育局的一個局長怎么知道一個法學院辦得怎么樣?它辦得怎么樣要由法律教育界的專業人士來鑒定。

  專業化是個科學標準,你不懂該專業,就不能去裁決。

  留學人才當不了內地大學的教員?

  《21世紀》:中國正處于轉型期,許多制度也在慢慢演進。

  丁學良:一個制度不成為傳統就很難有效,因為必須有相對的穩定性,才會影響社會行為。而且我們講的是一個活的傳統,并非說幾百年前定下的制度不能改變任何一部分,而是說這個傳統好的部分應該隨著時間的延續越來越穩定,不合理的部分能夠以較低的成本、較快的速度被淘汰掉,這才是一個好的傳統或者好的制度。

  的確,中國處于轉型期,我們不能指望在一天、一月或一年,能夠把大部分重大問題都解決得很好。但是,我要特別強調,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是全世界送出去留學生最多的國家。在這么多留學生中間,能夠作出按照國際標準來說出色成就的人,雖然不是很多,但也還有一些。

  假定中國三五所頂尖的大學真是要瞄準國際上一流研究型大學的目標邁進的話,就應該把制度建設的環節開放,充分利用中國幾十萬的留學生人才,而且還包括從臺灣、香港出去的留學生人才。

  他們中間很多人愿意回國服務和為國服務。這么龐大的人才資源是信息資源、經驗資源,也是制度建設的資源。如果這個資源不用的話,能怪誰呢?嚴重的問題在于,內地大學在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對他們能夠發揮的作用沒有提供常規的渠道。這還不是一個非常緊迫的問題嗎?   

  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政府和社會不管給高校多少經濟資源都辦不好大學。

  《21世紀》:樊綱前不久在本報提出,要善于學習西方的一些好的制度,這樣可以降低我們制度創新的成本。中國雖然是轉型期,但西方大學許多好的制度是可以學習的。

  丁學良:中國送出去的留學生,遍布全球,從最好的大學到最差的大學都有。在全球最有聲望的50所大學里,哪一個院系沒有中國的留學生?那些畢業后在海外工作幾年,有了一些經驗的人,可以在制度建設方面,給內地的大學提出很多建議。   

  有人說請留學生的成本很高,但相對于浪費資源、相對于騙子們耍中國人、相對于國外那些“野雞大學”把中國寶貴的教育資金“吸走”的情形,這個代價是很小的。

  據網上披露,一個叫Barrington(巴靈頓)的大學,在美國并沒有獲得教育資格的認可。這個學校是“遠距離授課”,學生不用去美國,就可以拿到畢業證書,但他的學位不被美國高教機構認可。只要能拉來中國一個學生注冊交學費(大約5000美元),主辦者就給中間介紹人一筆回扣。

  對于這類活動,如果沒有及時的披露,中國的家長們辛辛苦苦省下的一點錢就給“吸走”了,而孩子們并沒有受到教育。   

  這個“巴靈頓計劃”甚至把內地一些大學的教員都給“網”進去了,以便讓他們當介紹人,好從中得經濟收益。相對于這樣的代價來講,我們在制度建設方面花的成本,真是一本萬利。

  《21世紀》:我感到,中國辦世界一流大學有個優勢,就是人才資源豐富,學生素質比較高。

  丁學良:中國學生的素質在全球是名列前茅的,學生人多,腦子也靈。而且在中國不用像外國辦大學那樣,用很多錢支付后勤、輔助的人工費。中國辦一流大學不用跟西方大學一樣花那么多的錢。

  我以為,中國幾所頂尖的大學,現在有了那么多的錢,應該集中辦好兩件事:一是想辦法招聘到最好的教員,第二是在最重要的研究領域里,購置好的科研設備。第二件事純粹是技術問題,容易辦到。關鍵是第一件事:如何通過合理的規則招聘到并留住最好的教員?   

  現在內地三五所頂尖的大學,政府和社會給了那么多錢,如果還不趕快把國際一流研究型大學的教員招聘和評鑒制度,學習過來、適當調節、堅持下去的話,給多少錢也沒效果。

  在今天的中國,少數省市已經開始試行公務員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國證監會的高級管理層也有從香港地區特別聘請回去的人,難道中國最好的三五所大學的教員不可以向國際上公開招聘嗎?   

  為什么不可以?你只要把標準定得比較合理的話,全世界的人才(至少華人)都在那里,然后根據你的資源去吸引盡可能出色的人。

  《21世紀》:這也包括大學的高級管理人員嗎?

  丁學良:當然!香港科技大學就是在美國招聘領導人員,從校長到學術、科研副校長,等等。現任校長朱經武教授就是從美國聘請來的全世界超導研究的領先人物。

  《21世紀》:現在內地呼吁留學生回國效力,但也只是在專業人才極缺的技術領域內;其實,最重要的是讓留學生回到內地的大學去效力。大學素質對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大。

  丁學良:對!中國的留學人員要回國,應該首先回到大學里去。只有把大學辦好,其他的研究所、科學院等等才能辦好,因為人才是大學培養出來的。企業界、社會各界的應用型人才也大部分靠大學來培養。

  國內的大學教員必須面向國際招聘,只有在國際上招聘,才能把標準提高。這就像中國的產品一樣,在鄧小平改革之初,如果中國產品只是瞄準國內市場的話,中國的經濟永遠不可能達到今天的水平。因為產品的品質、花樣和風格,只要能在國內賣掉就行了,那就永遠不會朝著國際水平的目標改進。我們看到,今天中國人穿的服裝和使用的器具如此多樣化,這是經濟面向國際開放的結果。 

  所以,當務之急是要把鄧小平關于教育“三個面向”的思想,落實到大學發展上。內地大學現在實行的那一整套的招聘和評鑒教員的方式,在鄧小平提出這個思想近20年后,仍然沒有面向世界,也沒有面向未來,當然也無法面向現代化。

  國際一流大學的籌款制度

  “學而優則仕”

  丁學良:中國的儒教傳統講“學而優則仕”,我看今天的西方發達國家,倒把這個傳統“落實”得不錯。像2001年獲得諾貝爾獎的Stiglitz,他當年為什么能做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和第一副行長?因為他是美國名牌大學研究做得出色的名教授;而不是因為他本來是“官”,跑到名牌大學當教授。

  所以,在今天的知識經濟社會里,“學而優則仕”應該是重要的規章,要反對的是“官而優則學”。我不是說行政官員不能當兼職教授,而是說行政官員中間那種沒有專業知識、不能常規地講課的人不能當兼職教授。

  《21世紀》:國內大學愿意聘請官員當教授,可能跟中國大學的知識老化有關,在改革時期,政府官員處于改革前沿,掌握很多材料和信息,而大學希望得到這些信息,所以把他們聘為兼職教授,這種情況很多。

  丁學良:國外的大學也經常請工商界的高層管理人士或政府官員作報告,有時給報告人很高的酬勞。但作報告是一回事情,授兼職教授頭銜是另外一碼事。不能把兩個范疇給混淆了。   

  舉例來說,哈佛大學新當選的校長Lawrence Summers,原任美國財政部長,此前他還擔任過世界銀行的首席經濟學家和副行長。2000年哈佛大學遴選新校長時,也有人提名克林頓(總統職務即將卸任)和副總統戈爾。但哈佛大學聘任委員會很快就把這兩個人排除在外。

  哈佛大學解釋說,像克林頓、戈爾這樣的人可以領導一個大國,但不一定能領導好一個大學。領導大國和領導大學是兩回事,領導第一流的大學必須有豐富的學術背景,而克林頓和戈爾不具備。哈佛校方還解釋,Summers被挑選為新校長的原因,主要不是他當過財政部長,而是他在經濟學研究方面做得第一流,是國際知名學者。你想想,領導一個大國的總統不能領導一個世界一流大學,這句話就夠了,你就知道世界一流大學意味著什么。

  教授,包括兼職教授,是一種專業職稱,并非一個官員去作一兩次報告就能成為兼職教授。內地有些商人給大學捐了點錢,也弄個兼職教授。在國外,對于捐款的商人,大學對他也有感謝,但不會把教職送給他,因為這是兩回事。

  像醫院一樣,如果是一所好醫院,即使有人出于慈善之心給醫院捐了錢,醫院能聘他當兼職醫生嗎?   

  “講座教授”與基金制度

  《21世紀》:內地一些大學授給一些人兼職教授,也是為了獲取一些社會資源吧?

  丁學良:為了獲取資源,你可以用其他方式給他回報。像香港科大,你看到很多建筑物、演講廳上都印有捐款人的大名,這是一種方式。在西方大學里還有比這更好的方式。海外華人捐款喜歡捐建筑,因為建筑放在那個地方,看得見。猶太人捐款就較少愿意放在建筑上,而是設立一個講座,冠以他的名字。

  像我在哈佛大學的導師Daniel Bell,是“亨利.福特講座教授”,是福特家族捐的大錢。這樣,講座聘請世界上著名的學者,就把捐款人的名聲傳播世界,而且代代相傳。

  《21世紀》:內地也有相似的做法。

  比如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先由君安證券出錢設立了“君安講座”,后來改由慧聰公司出錢,又成了“慧聰講座”。

  丁學良:這是一種較好的方式,比把捐款的人聘來當兼職教授好多了。但這只是一個“論壇”,而不是我所講的“講座教授”,這種體制中國內地大學似乎沒有。它必須是有永久性的一筆大錢,成立基金,放在那里生息。這就要求有基金和信托人制度。現在香港也遇到這個問題,有些公司、富商向大學捐錢,大學今年明年就把這100萬或200萬用掉了,以后這“名”也就沒有了。這就不能成為永久性的“講座教授”制度。

  在西方,捐款設“講座教授”要談條件。這個錢是永久性地給大學,大學不是一次性地用完,而是投入基金。像哈佛大學1986年左右,非哈佛校友來捐款設立一個“講座教授”的話,至少要捐500萬美元。投資基金回報的一部分用來支付講座教授的工資,一部分返回基金再用作投資。這個講座將幾十年幾百年地存在下去。這才是名牌大學的傳統!人家一看就知道,這是一項穩定的制度,生生不息的有生命的制度。

  捐款人在如何用錢方面可以提條件。比如,他可以提:這個講座必須放在歷史學科或是生物學科。但他不可以干涉大學聘任該“講座教授”的過程,那是大學自己的事,必須按照該大學的學術標準去做。   

  獲取捐款的規則

  丁學良:法治國家有一整套的制度對付賣文憑之類的丑聞。舉例來說,前不久,牛津大學一個比較窮的學院,牽涉到準備收錢以降低入學標準的丑聞。

  有記者裝作一位有錢的家長,說他準備給這個學院捐很大一筆錢,但他有兩個青少年,學習成績不一定能夠達到該院的入學標準。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學院是否可以考慮靈活一點?

  接電話的兩個人是該院負責招生的資深人士。他們表示很有興趣考慮這件事,但請他不要把這件事泄露。就這樣,學院的兩個人上了圈套。   

  這個事情還沒有做呢!只是記者設下的圈套,看看這個學院有沒有可能做這種事情。但這條消息在報紙上捅出來后,該學院那兩位負責人辭職。

  從法律意義上講,剛才那兩個人還不到判刑的地步,因為他們還沒做事呢;但從學術操守上講,他們作為學院主持招生的高層人士,已經表明了有這樣的意圖:降低入學標準,以便獲得家長捐款。這就不行,他們就得辭職。

  可是,在中國內地,一些大學賣學位、賣文憑的丑聞,報刊披露那么多,現在又怎么樣了呢?

  所有的大學都想從外面獲得捐款,但獲取款項的方式不能沒有規章制度。

  越是好的大學,在外面獲取捐款、爭取資源的程序越是要嚴格,否則就會敗壞學校幾十年甚至數百年積累起來的聲譽。

  再舉一例。我在哈佛大學念書時,學校一個研究中東問題的中心的主任被迫辭職。因為他獲得中東一個產油國捐助的幾百萬美元。他并沒有把這筆錢作私人用途,這筆錢還沒拿過來呢。當時我們這些學生很驚訝,因為美國社會有“種族歧視”現象,而這個主任又是少數族裔,所以很多人有疑慮。

  哈佛大學校方解釋道:哈佛大學建校近400年來,對于怎樣爭取、接受外面的捐款,有嚴格的規定。任何個人或組織向哈佛大學(不管是系、中心或學院)表示捐款意圖的時候,這些單位不能跟捐款一方馬上進入交接過程,而必須首先報告校方。在校方認可后,才能跟對方談判:捐錢作什么用途?有無附加條件?等等。

  但前面講的那個中心主任,在對方表明捐款意圖的時候沒有報告校方,而是在把這筆錢基本談妥之后,才報告校方。這就違反了哈佛的規章。

  為什么這個規章很重要呢?校方解釋說:中東地區產油國想向哈佛捐款幾億美元的人有的是,但哈佛非常謹慎。因為中東這個地方戰火紛飛,沖突的各方生死仇敵,如果哈佛接受捐款而不考慮款項的來源背景或可能的后果的話,接受了甲方的捐款,乙方就會認為哈佛關于中東問題的研究成果,是被人家拿錢收買的。這就會破壞哈佛的聲譽。其次,如果哈佛大學的教員、學生到中東地區開會或做研究的話,就有可能被敵對方當作人質,危及生命安全。僅這兩點考慮,就足夠解釋對那位主任的處理了。

  現在國內的一些大學,也是在外面籌款、拉錢,請問規章制度是怎么樣的?

  要強調,不僅在捐款來了以后,在使用上應該公正、透明,在捐款拿來之前,就應該有規章制度。因為這會影響學校的聲譽啊!

             

  原刊于2002-04-30及200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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