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拒不發放加班費 勞動者能奈他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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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5日 14:03 南方都市報 | |
國慶長假加班費是個老話題,今年又冒出了新意:在家上班、在家候命算不算加班?對此,有專家認為:不論工作的行為在哪里發生,只要員工在長假期間做了單位的事,單位可從中受益,都屬于加班,應按規定付給員工加班費。 加班應該發放加班費,法律不是問題,普及也不是問題,問題在于如何保障勞動者按時足額拿到加班費,這依然是個空白。很多人在單位加了班,領不到加班費或領不到足額 的加班費。法律法規對加班費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如何保障勞動者拿到加班費卻沒有詳細規定。尤其是長假前后,勞動監察部門也無心顧及加班費這種些許“小事”,于是更給了一些單位明目張膽克扣加班費的機會。一些用人單位在加班費上裝聾作啞,拒不發放加班費,作為勞動者來說,你又能奈它何?有鑒于此,與其探討“家里上班該不該拿加班費”的問題,還不如認真制定一些保障加班費落實的措施。比如,假期前老板如果需要員工加班,應該事前付給加班費,否則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對于假期加班的員工,用人單位必須在假期結束一周內發放加班費,或者干脆按天發放,從而堵住一些單位克扣加班費的渠道,保障員工加班也加薪。 在家上班、在家隨時候命算不算加班,算也好,不算也好,都并不是目前最主要的問題,最根本的是所有的加班都應該完全、徹底、按時地領到足額的加班費,如果加班費被一再克扣甚至被老板們“忘記”的話,那探討算不算加班又有何意義呢? □朱金中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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