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如何成為公意 誰能說民意總是正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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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3日 16:51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湖北 喬新生 據《江南時報》報道,南京市將有限開禁煙花爆竹的燃放。 人們每年都要對是否禁止燃放鞭炮的話題議論一番,不外乎禁止燃放鞭炮和不禁止燃放鞭炮兩種意見。一些學者繞開結果,從決策程序出發,討論禁止燃放鞭炮問題,別開生 面。但是,正如當初禁止燃放鞭炮是由各地人大機關作出的一樣,一些地區重新開禁也是有民意基礎的。如果單從決策的形式上來看,人們無法判斷,禁止燃放鞭炮是科學的決策,還是不禁止燃放鞭炮是科學的決策。立法的聽證會固然可以更廣泛地聽取民眾的意見,但是,在決策階段仍然難以保證所有公民的意見都能夠被接受。何況,誰又能夠說,民意總是正確的呢?所以,我們可以要求決策者尊重民意,但在法律有明確授權的情況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完全可以獨立作出決策?磥恚瑥拿褚馍现,來分析禁止燃放鞭炮的問題,似乎不得要領。 還有一些學者從中國的民俗出發,分析一些地方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合理性。由于民俗是一個非常寬泛的含混的概念,而且民俗也處在不斷的發展變化中,所以,從民俗的角度分析地方立法的科學性也值得商榷。如果說過去燃放煙花爆竹是一種民俗,那么,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改為收看中央電視臺春節文藝晚會也是一種民俗。既然民俗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那么,通過法律建立新的民俗也未嘗不可。民俗和法律之間總是一種互動的關系,法律可以改變民俗,民俗也可以納入到法律體系中。 我們談論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問題,可能是將細小的問題擴大化了。在貌似宏大的視野里,我們討論的問題本身可能已經被邊緣化了。當然,市民可以討論,政府可以研究,立法機關也可以辯論。但是,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不能將這個問題一刀切,而應該由各個地方的立法機關獨立地作出自己的判斷,國家的法律只需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被侵犯即可。在這類問題上,確實沒有制定全國性法律的必要,也不能強求地方立法機關一成不變。既然民俗是變化著的東西,既然民意也會改變,我們就只能任由一些地方人大機關順應民意,不斷地對規定作出調整。西班牙的斗牛活動和奔牛節危險性更大,但是,當地的民眾仍然不改初衷,我們總不能代替他們制定法律,或者要求他們實行公民投票吧。 其實,歷史和民俗中,有理性的一面,也有不理性的一面。如果我們的法律總是刻板無趣,強拂民意,那么,這樣的法律不會有好結果。燃放鞭炮固然會帶來傷害和噪音,但它也帶來了快樂和熱鬧。如果沒有了爆竹聲,除夕照樣過去,太陽仍然升起,但記憶已經發生了改變,春節的樂趣已經沒有了。所以,我贊成在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 然而,煙花爆竹畢竟屬于危險物品。因此,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可以通過一些規定,在城區的公共廣場集中燃放煙花爆竹。這樣一來,既可以增加節日的喜慶氣氛,又可以減少傷亡事故。當然,這是一個公民的個人想法,要想付諸實施,還必須通過科學的決策程序將個人的意見變為公眾的意見。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江南時報》 (2004年10月03日 第三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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